区水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务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理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

区水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务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理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

局机关各科室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号),我局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水务工程招投标、监理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招投标抽查对象为2022年7月以来我局监督招标的水务工程项目。

监理单位抽查对象为2022年7月以来承揽我区水务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监理单位。

二、抽查内容

招投标抽查内容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和招标投标总结报告等。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

监理抽查内容为监理单位的资质和监理行为,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监理行为抽查主要依据监理单位在2022年7月以来承担的监理合同内容开展。

三、抽查组织

成立检查工作组和专家组。检查工作组由区水务局规建科牵头并组织实施。专家组成员从我局具备相关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并聘请第三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

抽查时间计划为2024年7月至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抽查结果应用

区水务局将在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政务公开网站公开抽查结果,并以“一企一单”方式将抽查问题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对失信行为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工作要求

1.相关单位可参照检查事项清单提前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

2.各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按要求认真提供有关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可靠,对消极对抗、弄虚作假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限时完成整改,并按时反馈检查工作组。

3.检查工作组和专家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2024年6月20日

标签: 水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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