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航延旅客膳宿服务招标公告
南宁航延旅客膳宿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宁航延旅客膳宿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宁航延旅客膳宿服务。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7家合作酒店,主要负责为南宁地区航延(含超售、航班延误、遣返等)的旅客提供酒店住宿(需具备24小时酒店前台服务)、餐饮(包括早、午、晚及宵夜)服务。
本项目总预算:750万元
(1)中选供应商数量≥7家时,将签订七家合作酒店,每家酒店签订协议的预算总金额根据酒店距离远近分配,机场周边酒店的合同预算金额为480万元,市区酒店合同预算金额为270万元。
注:机场周边酒店:酒店距离吴圩国际机场(采购人指定乘落车地点)的距离小于18KM(含18KM);市区酒店:酒店距离吴圩国际机场(采购人指定乘落车地点)的距离大于18KM。
①中选机场周边酒店为四家时,按照供应商综合评分排名,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合同预算金额为140万元,其他供应商合同预算金额按排名依次递减10%。
②中选机场周边酒店<4家时,每个供应商签订合同预算金额=480万元/中选机场周边酒店家数。
③中选市区酒店为三家时,按照供应商综合评分排名,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合同预算金额为100万元,其他供应商合同预算金额按排名依次递减10%;
④中选市区酒店<3家时,每个供应商签订合同预算金额=270万元/中选市区酒店家数。
(2)中选供应商数量<7家时:
① 中选供应商数量≥5家时,机场周边酒店合同预算金额=480万元/中选机场周边酒店。市区酒店合同预算金额=270万元/中选市区酒店。
② 供应商数量<5家时,每个供应商签订合同预算金额=750万元/中选供应商。
1.5.1、具体限价标准: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价限价 | 备注 | 总价限价 |
(单位:客房为元/间,餐食为元/份人民币) | (单位:元) | |||
1 | 标准单人房 | 228 | ||
2 | 标准双人房 | 234 | ||
3 | 早餐 | 15 | ||
4 | 普通经济舱旅客 午/晚餐 | 30 | ||
5 | 两舱铂金/金银卡旅客 午/晚餐 | 37 | ||
6 | 普通经济舱旅客宵夜 | 15 | ||
7 | 两舱/铂金/金银卡旅客宵夜 | 18 | ||
8 | 地面交通费用(如有 | 当南宁吴圩国际机场(采购人指定乘落车地点)与酒店的距离大于18KM时,按19元/人(单程)的含税价格及实际运输采购人旅客数量进行结算(实际距离以百度或高德地图查询最短路线距离为准);当南宁吴圩国际机场(采购人指定乘落车地点)与酒店的距离小于18KM(含18KM)时),按9.5元/人(单程)的含税价格及实际运输采购人旅客数量进行结算(实际距离以百度或高德地图查询最短路线距离为准) |
1.5.2 地面交通费用:接送车辆应按有关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含旅客座位险),每座位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整(¥******.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为框架采购,采购人发出的预算金额仅为在框架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项目的预计数,并非完全确定的需求,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供应商在本次框架采购中中选,供应商须确认:同意本框架合同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采购人在框架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
(4)、报价要求:
①谈判报价为折扣率形式,有效报价范围:0%<谈判折扣率≤100% ,谈判人所报的折扣率须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否则将视为无效谈判。谈判人针对本项目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得报不同折扣率,且谈判折扣率必须为固定值(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谈判折扣率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各单价限价*97.5%,最终结算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②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需要进行多次报价,评审时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的最后一次报价作为报价进行计算。(最后一次报价需使用公章进行盖章确认,供应商需准备公章进行谈判)
(5)、补充说明:
A、如果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响应资料造假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
B、协议酒店安排原则:采购人优先根据就近原则进行酒店安排,按照南宁机场T2航站楼与酒店的距离远近,依次从距离最近的酒店开始联系,供应商不得对此提出异议。若采购人联系供应商后,因供应商原因不能安排酒店的,将被记录为一次“已联系,未响应”。(酒店距离以百度或高德地图查询最短路线距离为准)。
C、综合考评每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考评不合格的酒店将取消合作资格。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南宁航延旅客膳宿服务 |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周边和市区酒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采购人提供7天/周、24小时/天服务。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4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6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报价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2024年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的检验截图并加盖公章。】。
2.7 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携程网售卖价,在《南宁航延旅客膳宿服务协议》签订后,确认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不限于春节、元旦、国庆、五一等)或特殊展会(如东盟会)等旺季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响应报价基础上提出溢价;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能确认优先保障南航航延旅客,如有违反上述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提供响应说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8供应商具有?《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2.9供应商须配备餐厅(中餐厅或西餐厅或自助餐厅),其所有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5.4项【1.若为自营餐厅,须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证明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的餐厅,须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及现场照片。成交后采购人有权核查实际情况】。
2.10供应商履行协议期间须具备至少60(含)间客房,其中双人间客房不少于30间(不含异型客房、无窗客房)【提供酒店管理系统房态截图或携程网客房数量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成交后采购人有权核查实际情况】。如可为特殊旅客(残疾旅客、老人、无伴儿童等)提供相应的硬件设施(如无障碍客房)需提供现场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2.12供应商接送旅客交通运输服务非强制性要求,供应商若能提供,按照第1点项目简介1.5.2条款执行。
2.13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14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15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5.1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永安路32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女士,0771-*******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永安路321号南航基地
采购人:南航广西分公司
联系电话:0771-*******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广西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29号南航运营中心
联 系 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771-*******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标签: 南宁航延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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