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湘潭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TCG0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湘潭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TCG0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湘潭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TCG【2024】04号)

2024-06-21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委托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湘潭市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TCG【2024】04号)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项目服务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办公楼位于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118号东园大厦,1-5层面积约5050平方米。雨湖区支行办公楼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26号(原鸿达大楼),1-8层面积约4629平方米。本项目服务含上述所有楼体及室外面积(含停车前坪),具体以实际为准;服务期限:会务及接待、秩序维护、环境保洁服务:2024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驾驶服务:2024年10月25日-2026年7月31日;服务内容:为满足员工办公需求,招标人需投标人提供稳定、持续、高品质的物业服务工作,以保证招标人正常的办公秩序。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洁服务、会务及接待服务、秩序维护服务、驾驶服务等;项目预算:*******.00元。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2.1.3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无

  2.5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中心B3栋1805)获取。

  4.2 现场报名:供应商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授权委托书适用);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开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时需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办理具体事宜等内容。

  4.3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上述报名资料及磋商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发送至*********@qq.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邮件载明联系电话)进行网络获取磋商文件,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采取线上获取方式的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转账至指定账户:

  户名: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

  银行账号:190*****090********

  4.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00)整,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中心B3栋180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中心B3栋1801-1805

  项目负责人:王磊、周加乐、王玥0731-********

  监督电话:138*****331

  开户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账 号:430*****061*********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

,湘潭市,湘潭

标签: 分行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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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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