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号地块文化交流中心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装修及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

新建号地块文化交流中心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装修及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

编 写 说 明

第一部分:概述

采购人

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招标预告

适用范围

苏州市

发布日期

2024-06-21 22:04:29

截止日期

2024-07-03 10:30:00

招标联系人

张波

招标联系方式

0512-********

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szzyjy.com.cn:8086/jump.html?infoguid=37c607f6-25b8-4d13-9558-02e04c8732a5&categorynum=*********

第二部分: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320*****2112GB*****号地块文化交流中心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320*****2112GB*****号地块文化交流中心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装修及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高新区上海路北侧、东亭路西侧

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50平方米,建设文化交流中心用房及其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按照绿色建筑一星标准设计建造,建成后,年耗电30万千瓦时,耗水4000立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合同估算价(万元)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85000*****52004001

新建320*****2112GB*****号地块文化交流中心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装修及智能化工程

5900.0

新建320*****2112GB*****号地块文化交流中心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装修及智能化工程

23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由牵头方派遣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b、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上传联合体成员方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其它要求:(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投标人(本工程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内承建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本次招标工程合同估算价5900万元,其中装饰装修工程部分合同估算价4700万元,资格审查类似工程业绩规模要求为: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竣工日期为2021年06月01日及以后,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若类似工程业绩为多资质联合体承接的工程或包含于总承包项目中,需提供其中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部分金额的证明材料,专业分包的装修装饰工程仅计为分包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及其他附件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该工程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仅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规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须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单位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三号楼3楼)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2024-06-21 到 2024-07-03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211.58.103:*****/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六、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在职员工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鲜章,非扫描件或复印件>、2024年5月份社保缴费证明记录)、CA数字证书在投标(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签到参加资格预审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资格审查程序解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核验,资格预审开标会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指定的预审室;(2)本项目不接受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被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及投标,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3)投标单位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资格预审或开标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4)投标单位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投标人需上传《拟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5)请各投标申请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投标,企业应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等证照(含其年检)。企业在制作电子文件时应仔细检查电子文件中企业、人员和业绩信息(包括各类证书扫描件)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申请人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资格预审可能发布的补充通知、澄清修改等相关信息;(6)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

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7)本项目为非投标保证金减免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入围后在投标阶段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全额缴纳投标保证金;(8)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重发公告,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太仓市城厢镇县府东街30号

代理地址:

太仓市郑和中路339号联合大厦20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张波

代理联系人:

曹冰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0512-********

代理联系电话:

130*****156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051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qq.com

,江苏,苏州市,太仓市,苏州,0512-

标签: 用房及其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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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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