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13#泊位工程港池疏浚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关于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13#泊位工程港池疏浚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广西锦峰港务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漫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13#泊位工程(港池疏浚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7月5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中马大街智慧园2号楼2楼)。
特此公示。
附件:1.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13#泊位工程(港池疏浚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2.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公众意见征集表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柏成,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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