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管理服务信息征集公告三次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管理服务信息征集公告三次
一、项目概况
根据榕安办【2024】29号文件精神,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生活区拟增加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管理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应满足《福州市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设计导则(试行)》《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等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车位应分组设置,每组长度不大于20m,相邻组间应设隔墙;每个车位大小不小于2.2m×0.8m,不得超量停放;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和防排烟设施。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并与其他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持6米安全距离。
二、材料清单(格式自拟)
1、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设备设施投入、安装、管理、集中充电收费标准、电费结算等;
2、服务承诺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及投入的设备设施标准应符合最新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3、参与信息征集公司的营业执照,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递交材料地点及时间
2024年6月26日下午15:00组织现场勘察,集合地点:福州结核病防治院门诊楼五楼后勤保障处,逾期不候。2024年6月28日17:00前将材料送达福州结核病防治院门诊五楼后勤保障处,逾期不候。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封口必须盖骑缝章)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1-********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2024年6月20日
标签: 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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