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北城交警中队办公楼屋面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零星工程

长丰县北城交警中队办公楼屋面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零星工程

“长丰县北城交警中队办公楼屋面修缮工程”项目,经双凤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导组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SF*******

项目名称

长丰县北城交警中队办公楼屋面修缮工程项目

项目需求概况

金海路与凤庆路交口北城交警中队办公楼屋面维修、加装电动遮阳帘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投标最高限价

*****.51元

发包方式

平均值竞价(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审核结算后支付至审计价97%,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审核结算价100%。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投标人

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3、投标人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申请材料构成及要求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公司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经理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公章,内容真实有效

5

报价表

报总价,大小写一致,并加盖公章,涂改无效(格式参照附件)。

6

授权委托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公章(注:法人报名不需要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照附件)

1、投标文件获取资料为评标要素内容,参照附件、报名材料范本

2、报名人员需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时核验身份证原件和社保),授权委托书另附原件一份。

申请材料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4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递交报名材料,并在签到簿签到确定,没参与报名签到的企业报名无效。

投标地点:长丰县双凤经开区阜阳北路与金宁路交口西北侧双凤管委会北楼402室

开标时间:2024年7月5日 上午09: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双凤管委会北楼21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疑问、招标文件质疑、答疑(含补遗、澄清)、控制价发放时间安排

疑问、招标文件质疑提交时间:2024年7月2日17:30前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规定的疑问提交时间前书面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话:158*****047

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附件一.zip

标签: 修缮工程 办公楼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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