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2024日常防控及应急处置项目湖滨1号码头临时藻站服务购买招标公告

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2024日常防控及应急处置项目湖滨1号码头临时藻站服务购买招标公告

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2024日常防控及应急处置项目 (湖滨1号码头临时藻站服务购买)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2024日常防控及应急处置项目(湖滨1号码头临时藻站服务购买)3baada0a-1e70-44ad-a521-29c1be597a9c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3baada0a-1e70-44ad-a521-29c1be597a9c
建设规模: 招标规模约*******.00.00元3baada0a-1e70-44ad-a521-29c1be597a9c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服务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6-24 16: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张清
办公电话: 087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佳
办公电话: 0871-******** 移动电话: 138*****34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240**********
标段名称: 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2024日常防控及应急处置项目(湖滨1号码头临时藻站服务购买)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7-01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7-16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5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12.086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由投标人自带蓝藻收集打捞处理设施设备,在滇池外海西岸湖滨1号码头场地搭建1座临时组合式藻藻水分离站,开展该区域近岸水域除藻作业,藻水处理能力不低于270立方米/小时,由招标人按生产的蓝藻藻泥合格产品支付服务购买费用。投标人临时组合式藻站搭建完成,开机或停机以项目委托建设管理主体及监理工程师的通知为准。投标人搭建设施设备出水水质、藻泥含水率、叶绿素a浓度须达到以下标准要求:(1) 当进水叶绿素a浓度>30微克/升时,叶绿素a去除率应≥90%;当进水叶绿素a浓度≤30微克/升时,不考核叶绿素a去除率(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水质监测单位检测的数据,按(进水叶绿素 a-出水口叶绿素a)/(进水叶绿素a)测算);(2)出水TP≤0.05mg/L,COD、SS 等水质指标优于进水,水质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检测的成果为准;(3)藻泥含水率≤90%,藻泥中絮凝剂和其他的残留物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在藻泥运输车辆过磅时检测的结果为依据);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其他: 1.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1.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则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1.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1.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1.5其他:1.5.1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如有新成立企业则附成立之后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1.5.2人员要求:(1)其他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10人(含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或劳务)关系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其他关系证明材料等);(2)提供投标人承诺为派遣到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购买最高额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诺书。1.5.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1.5.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7-1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6-23 19:17:2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处置 防控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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