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宣传专题片制作及播放招标公告
形象宣传专题片制作及播放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隆尧县医院形象宣传专题片制作及播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拍摄、制作形象宣传视频一个,并在影院户外LED大屏幕播放一年,全方位、多层面的展示隆尧县医院新形象,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增加群众信任度、知情度,促进隆尧县医院健康发展,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2、服务方式:运用专业设备为隆尧县医院拍摄宣传视频。每天在隆尧县影院门口LED大屏幕播出不低于30次。
三、采购方式:三方比价,同等服务,价低成交。
1、预算资金:*****元(含发票税金)。
2、最高限价:*****元(含发票税金)。
四、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项目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即生效。
2、履行期限:成交方收到采购人提供资料齐全的前提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拍摄、播放工作。
3、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4、服务期限:1年。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名称和时限),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双面扫描或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被授权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均需提供本人在该公司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
5、报价单要求:项目名称、报价、合同签订、履行期限、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期限、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自拟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7、本项目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8、以上自拟格式编写比选纸质文件并逐项盖章,密封后加盖骑缝章,比选时间准时递交。
六、比选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时间:2024年 6 月 28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比选地点:隆尧县医院教学楼一楼接待室。
七、项目公示期限:三个工作日。
八、补充事宜
1、比选文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超出预算价格、章印模糊、公司名称与公章不符,视为无效。
2、本公告发布媒体:隆尧县医院微信公众号。
3、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故(质疑、投诉等)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顺延;或重新组织三方比价。
九、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隆尧县医院
2、地址:隆尧县金隆路166号
3、联系人及电话:张亚杰 0319-*******
标签: 专题片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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