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海、新田河、板桥河、石桥河、金钟山水库地形测量库容曲线复核比选公告

清水海、新田河、板桥河、石桥河、金钟山水库地形测量库容曲线复核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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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海、新田河、板桥河、石桥河、金钟山水库地形
测量(库容曲线复核)比选公告
1.1.招标条件
清水海、新田河、板桥河、石桥河、金钟山水库地形测量(库容曲线复核)已同意实施,
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人为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
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
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1.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2.1 项目概况:2024 年 1 月 8 日,昆明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加强水库库容管理相关文件
的通知,要求大中型水库开展复核水库库容曲线工作,将复核成果填报至全国水库运行管理
系统中;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清水海、新田河、板桥河、石桥河、金钟山水库(以下简称五
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定期开展水库淤泥测量的建议”,以及《水库水文泥沙观测规范》
的相关要求(水库正常运行期,重要水库每 1-3 年安排一次固定断面测量,每 5-10 年安排
一次地形测量,以掌握水库地形变化、水库清淤及水库有效库容情况),为此,需对五库开
展地形测量工作,采集五库库区地形基础数据,复核水库库容曲线,掌握五库淤积情况,分
析五库有效库容,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充分发挥水库效益
1.2.2 服务范围:五库的库区地形测量工作分为:库区水下地形和近岸水上地形,其测
量方法按照《水库水文泥沙观测规范》要求,水下地形测量采用多波束测深技术,水上地形
测量采用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技术,实测地形和断面数据,计算库区库容曲线与历年库容成
果进行对比,分析库区淤积情况,为水库运行管理提供指导建议。
1.2.3 工作范围:五库地形测量范围为:水库校核水位至水库库底高程以上的范围:
(1)清水海水库校核洪水位 2180.85m,对应面积 7.2km2;
(2)新田河水库校核洪水位 2275.19m,对应面积 0.2km2;
(3)板桥河水库校核洪水位 2217.13m,对应面积 0.14km2;
(4)石桥河水库校核洪水位 2246.89m,对应面积 0.02km2;
(5)金钟山水库校核洪水位 2038.15m,对应面积 1.03km2。
1.2.4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 服务期限:项目总工期:45 天;其中:清水海水库库区地形测量外业工作 5 天,
板桥河水库库区地形测量外业工作 3 天,石桥河水库库区地形测量外业工作 3 天,新田河水
库库区地形测量外业工作 3 天,金钟山水库库区地形测量外业工作 5 天。每个水库地形测量
外业结束后 15 天内提交测量成果初稿,收到修改意见后 5 天内提交测量成果终稿;
1.2.6 质量标准:
(1)为确保地形测量工作质量,外业测试和内业整理工作严格按照下列标准及要求:
①《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GB/T 33176—2016);
②《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③《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作业技术规程》(CH/Z 3017-2015);
④《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 5173-2012);
⑤《水库水文泥沙观测规范》(SL 339-2006);
⑥《商业潜水与水下作业公认标准》(第五版)。
(2)同时执行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及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2.7 招标规模:预计 60 万元;
1.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1.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
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
明文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专业类别包括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
影)及以上资质;
1.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测绘或测量等相关专
业)或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1.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业单
位从其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要求管理规定。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
告,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单位不需提供;
1.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
目)至少(含)1 个水库地形测量或库容曲线复核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
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说明:业绩证明
材料须体现承担范围、委托方与受托方签字盖章及日期等有效内容,无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
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比选文件要求的内容的,则不予认可】。
1.3.5 信誉要求:2021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
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截图。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5.比选文件的获取
1.5.1 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6 月 24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
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获取比选文件,联系电话:0871-67169993。
1.5.2 比选文件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如需开具发票,无论是
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公对公汇款。户名;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
明关上支行;账号:871904240510401)。
★未按本比选公告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投标。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7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
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5 楼。
1.6.2 本次比选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比选申
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加。
1.6.3 比选申请人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
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清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信息创业中心 2 栋
联系人:王工、李工
电话: 0871-6742911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联 系 人:刘哲源(15812111733)、杨文(13759188803)、李俊、苏莹、蒋正虎
电 话:0871-67169993

标签: 地形测量 复核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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