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2016年教学仪器采购和幼儿教学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第一次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2016年教学仪器采购和幼儿教学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第一次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2016年教学仪器采购和幼儿教学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第一次公告
依据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单 (J********-****)和(J********-****),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的委托,对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2016年教学仪器和幼儿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6]054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汉区红领巾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2016年教学仪器和幼儿教学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
三、项目预算价: 财政预算价:一标段:64万元;二标段:34.7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一标段:
1.所投产品(室外乒乓球台、室内乒乓球台、单杠、肋木、平梯、篮球架)必须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新国标要求,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检验报告和认证证书,并且提供所投产品不少于20项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
2.所投产品血压计,听诊器,诊察床等应获得制造商授权。
3.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制造商所投产品需投保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
5.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
6.投标人必须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支持,若注册地不在武汉的,须在武汉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委托武汉本地单位负责售后服务(提供双方的委托协议书、被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投标人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支持,若注册地不在武汉的,须在武汉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委托武汉本地单位负责售后服务(提供双方的委托协议书、被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人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4.所投产品血压计,听诊器,诊察床,车用担架等应获得制造商授权。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谈判文件从2016年7 月18 日起至2016年7 月20日止每天9: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花桥二村康乐大厦4楼)。
3、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带资料:报名时必须由拟派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本公告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原件和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16 年7月26日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联 系人:王老师
电话:139*****691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 理 机 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联 系 人:徐进峰
电 话:***-********
九、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 管 部 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 系 人:苏兵
电 话:********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一)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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