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应化所成果转换中心一标段工程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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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LRF-2024-01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应化所成果转换中心一标段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新发改字【2024】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智优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智优园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应化所成果转换中心一标段工程试验检测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0.593公顷,总建筑面积64324.42平方米,主要建设战略新材料研发大厦40145.39平方米、物资库6303.70平方米、1#工程试验及产业验证中心4044.15 平方米、2#工程试验及产业验证中心12631.18平方米、配套库房402平方米、垃圾暂存及污水站798平方米,以及地下管网、道路、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2.3建设地点:长春市B区六路、龙湖大道,湖畔街、和安街围成区域;2.4招标范围: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防雷检测等本工程所有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消防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人防检测除外)。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如工程延期,服务周期顺延并不再额外增加非试验检测发生的费用。2.6质量标准:(1)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定;(2)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检测规范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市政工程检测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3 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5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5日上午8:30至2024年7月1日16:00前,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5.4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 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5.5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智优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光机路2415号联系人:于柏电 话:17390921520(办公号码)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联系人:郭绍双电话:0431-82226199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431-8133573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招标编号:JLRF-2024-01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应化所成果转换中心一标段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新发改字【2024】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智优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智优园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应化所成果转换中心一标段工程试验检测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0.593公顷,总建筑面积64324.42平方米,主要建设战略新材料研发大厦40145.39平方米、物资库6303.70平方米、1#工程试验及产业验证中心4044.15 平方米、2#工程试验及产业验证中心12631.18平方米、配套库房402平方米、垃圾暂存及污水站798平方米,以及地下管网、道路、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2.3建设地点:长春市B区六路、龙湖大道,湖畔街、和安街围成区域;2.4招标范围: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防雷检测等本工程所有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消防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人防检测除外)。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如工程延期,服务周期顺延并不再额外增加非试验检测发生的费用。2.6质量标准:(1)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定;(2)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检测规范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市政工程检测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3 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5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5日上午8:30至2024年7月1日16:00前,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5.4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 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5.5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智优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光机路2415号联系人:于柏电 话:17390921520(办公号码)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联系人:郭绍双电话:0431-82226199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431-8133573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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