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服务社社会化保障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部服务社社会化保障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部服务社社会化保障项目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某部服务社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由采购单位提供营业场所,投标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提供以超市经营为主体的商业服务。主要经营烟类、饮料类、食品类、日用百货类、速食类等商品售卖服务,不得售卖“三无”产品、酒精类饮品、自行生产食品、刀具、涉毒、涉黄等商品。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服务地点:山西省岢岚县甲方指定地点。

5.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非小微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其他非国有销售型企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如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投标供应商须承诺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在项目交付地点办理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公示日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9日

五、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提出的建议需有理有据,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反馈的材料应加盖公章,必要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76*****966

地址:山西省岢岚县

2024年6月24日

,山西,岢岚县

标签: 服务社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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