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述:

为确保我院“审判大楼及8个法庭标识标牌更新维护项目”顺利实施,现通过公开发布网络询价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并确定一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供应商,做好我院大坪法庭、伏虎法庭、盘龙法庭、大桥法庭、王家法庭、升钟法庭、楠木法庭和东坝法庭和审判大楼诉讼服务中心标识标牌更新维护工作。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部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及8个法庭标识标牌更新维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NBFY*********

四、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

五、项目需求:1.维护清单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的《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置规范》(法办〔2012〕74 号)文件(见附件2)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规定区域内的标识标牌更新维护工作。

六、商务要求

1.此次报价为包干价,供应商提供此次维护所涉及的相应材料和工具,供应商不得单独找采购人支付劳务费、保险费、材料费、税费等费用。

2.维护要求:①人民法庭标识用色选择赭红色,标识字体统一采用老宋体(简体)。门楣标识、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的文字、符号、装饰线条、法徽图案所在方形区域的颜色为纯白色,具体要求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置规范>的通知》法办【2012】74号文件。②国徽需将原国徽取下后,按照国徽制作相关规定进行修复,修复完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进行悬挂。

③旗杆维护时,需在原来的基础上对于损毁部分进行恢复。

3.作业要求:供应商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掌握、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规定、规程、制度、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如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工作业、高空作业等),须按照相关要求佩戴配套的防护劳保用品进行作业,并购买相关保险。

4.履约期限:合同约定。

5.各潜在意向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6.履约地点:南部县金葫路196号、大坪法庭、伏虎法庭、盘龙法庭、大桥法庭、王家法庭、升钟法庭、楠木法庭和东坝法庭。

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八、报价地点: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金葫路196号南部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九、报价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

十、报价资料:1.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3)及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报价表模板(见附件3)。

十一、评审方式: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十二、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法的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十三、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180*****070

十四、监督投诉: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电话:0817-*******;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督查室,电话:0817-*******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