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三大史诗”保护成果展演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三大史诗”保护成果展演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三大史诗”保护成果展演项目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三大史诗”保护成果展演项目
2.项目编号:NMG-MZGJ11-202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三大史诗”保护成果展演项目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00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递交报名资料,经初审合格后,从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获取磋商文件。报名资料包括: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良好资信证明;
(5)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1套胶装成册(授权委托书和声明为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料不齐全不予接收。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上午12:00
2.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格斯尔江格尔保护研究室(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503室)。
3.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下午3:00
4.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会议室(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512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
地址: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503室
联系人:塔先生
电话:0471-*******
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
2024年6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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