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磐安县实验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磐安县实验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磐安县实验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磐安县实验初级中学的委托,现就磐安县实验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TYJZ-2024-PA002
2.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履行期限:3年(2024年-2026年)
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采购预算、报价范围区间 |
1 | 学生校服 | 学生约480人/年*3年(具体根据实际人数。每个学生配置:夏装2套,上装为运动T恤衫(短袖),裤子为七分裤;春秋装2套:上装为运动服(长袖),裤子为运动裤(长裤);冬装2套:为可脱卸冲锋衣+保暖冬裤。) | 详见招标需求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B.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2024年6月 28日16:30时前;
2.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
获取时间:至2024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磐安县西苑小区8幢1号。
(2)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获取
潜在的投标人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获取(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qq.com)(注:电子邮件收到时间和获取时间均应在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截止时间前)。
注:(1)本项目未按上述方式提交资料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且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提交资料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3.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3.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3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相关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络查询页面截图;
3.5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报名资料及招标文件费用后将通过邮件形式把招标文件发送到各报名单位邮箱。(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钉钉,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招标人将邀请各投标人进入本项目钉钉群签到,并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各投标人应先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密封要求进行密封,然后快递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西苑小区8幢1号,联系人:沈铖,联系电话:152*****789),快递邮件或现场递交应于2024年7月16日17时00分前送达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投标文件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7日9时00分。磐安县实验初级中学会议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沈铖
联系电话:152*****789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西苑小区8幢1号
监管部门:磐安县实验初级中学校监会
联 系 人:孔新玉 137*****789
采购单位:磐安县实验初级中学
联 系 人: 傅柏林
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南园路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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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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