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卫生院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17:1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玉、刘敏、王展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官井街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丁菲 153*****34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付玉、刘敏、王展 0591-********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ZH-*******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985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1.00

*****.00

工业

2

黄疸测试仪

1.00

*****.00

工业

3

血凝仪

1.00

1*****.00

工业

4

红外光灸疗机

1.00

*****.00

工业

5

空气消毒机

2.00

*****.00

工业

6

中频治疗设备

1.00

3500.00

工业

附1:银行账户信息

缴交报名费、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中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王庄支行

银行账号:7341 1101 8260 0109 137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保证金)”。

3、采用银行转帐形式(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本招标公告指定的帐户,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HZX845@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供应商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若有)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卫生院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官井街5号        

联系方式:丁菲 153*****3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联系方式:付玉、刘敏、王展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刘敏、王展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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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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