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村民安置小区和无主管楼院电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东城区村民安置小区和无主管楼院电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城区村民安置小区和无主管楼院电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许昌市东城区经济发展服务局以许东经发(2016)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号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许昌市东城区。
2.3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建设范围为天宝办事处辖区十辈陈小区、天宝办事处辖区三里桥新小区、天宝办事处辖区三里桥老小区、天宝办事处辖区李庄小区(东方雅苑一期南侧)、半截河办事处辖区孙湾小区、邓庄乡辖区烟墩郭小区、邓庄乡辖区十里庙小区、天宝办事处辖区东方雅苑一期小区、天宝办事处辖区东方雅苑二期小区、天宝办事处辖区瑞嘉祥(大坑李)小区、半截河办事处辖区徐湾小区、半截河办事处辖区唐岗小区、半截河办事处辖区半截河小区、产业集聚区辖区马岗张庄小区、天宝办事处辖区天城丽景小区、天宝办事处辖区小南海老工业学校家属楼、半截河办事处辖区半截河桥东老四高家属院、半截河办事处辖区百花路老十五中家属院、半截河办事处辖区百花路文博馆及勘察队家属院。以上各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位约1450个及相应停车棚,电动汽车充电位约84个。
2.4招标控制价(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06元。
2.5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8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均前可参与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
单位地址:许昌市学院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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