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海新城拥军路道路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欧阳海新城拥军路道路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欧阳海新城拥军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耒发改投(2013)11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耒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耒阳市欧阳海新城拥军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灶市街道办事处联平居委会

2.3 规 模:总长1749.502米、路幅宽36米

2.4 计划投资:约3600万元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市政、绿化、照明、给排水有关规范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8 招标范围:道路路基、路面、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K0+000-K0+646.026长约646米,工程费用约1400万元;二标段K0+709.026-K1+291.473长约582米,工程费用约1400万元;三标段K1+370.173-K1+749.502约379米,工程费用约8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的配备,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提交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4 本次招标人有拥军路、联平路、车田路三个项目同时招标,每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申请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如果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9家,则直接参与投标;

4.2 当合格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的规定从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9家投标申请人入围并参加投标。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7月22日17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与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大厅二楼大会议室参加抽签入围仪式,随机抽取确定9家单位入围参加投标。逾期未到达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大厅二楼大会议室及未签到的投标申请人其抽签入围申请将被拒绝。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贰拾伍万元(小写:250000元);二标段贰拾伍万元(小写:250000元);三标段壹拾伍万元(小写:15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16:30(北京时间)报名时凭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耒阳市融兴村镇银行电力支行

帐 号:******** 8804 8689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注册建造师)持以下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公告期间开具,注明工程名称,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查询档案资料内容含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

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只受理上述六证为同一负责人的企业)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若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

④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⑤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岗位证书一览表并提供近6个月(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网址及密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提交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⑥外省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等资料(省外企业提供);

⑦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携带除上述资料以外,还需携带以下资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①、②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至⑥留复印件(两份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至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6室(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大厅二楼大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投标人弃权处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向招标人以转帐或银行保函形式预交履约保证金,预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每个标段壹佰万元整。中标人的预交履约保证金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比例为中标金额的10%,多退少补。未中标候选人的预交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户名:耒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帐号:1828 1901 0400 1757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耒阳支行营业部

10.2根据衡政发【2012】27号文规定,投标人携带相关材料,于报名截止前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并将查询结果按招标文件要求装入密封袋供评委评审。未进行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或查询档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若投标人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第3个工作日当天重新申请查询,逾期均不受理。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联系人:曹女士,电话186*****865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耒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耒阳市人民路

联 系 人: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7*****6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拥军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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