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公司2024年混合云及网络产品运维支撑服务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理想公司2024年混合云及网络产品运维支撑服务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理想公司2024年混合云及网络产品运维支撑服务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理想公司2024年混合云及网络产品运维支撑服务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CTZB0090-2024-2605,招标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项目概况:理想公司2024年混合云及网络产品运维支撑服务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本项目预估金额********.28元人民币(不含税)。
1.2招标内容:提供混合云及网络产品运维、第三方云产品运维、公共组件相关系统运维等技术支撑工作。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服务内容 | 不含税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单位:元/人月) |
运维保障服务 | *****.34 |
技术支撑服务 | *****.75 |
日常运营服务 | 9433.96 |
数据管理服务 | *****.75 |
系统运维服务 | *****.75 |
★1.5服务期: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有效期届满且累计结算技术服务费金额未达到上限,除非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1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展服务,否则合同有效期自动续展,续展的合同有效期为[ 1]年,续展次数最多一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签订的同类型(技术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或经甲方确认的证明材料,仅提供框架合同或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或经甲方确认的证明材料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6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在神采E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并登录;
(2)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菜单进入购买文件页面进行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付款后不需要审核即可领取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纸质文件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会议室。
5.1.1投标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招标代理人员接收投标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1.2投标人也可以自行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招标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开标,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招标代理人员将于开标当日联系投标人进入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统接入的投标人的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开标会议,纸质开标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仅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7.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西路189号中国电信信息园区B4楼
联 系 人:林老师
电 话:********-2500
电子邮件:linyy@ideal.sh.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漆凯、黄奇杰 何疌予
联系电话: 150*****372、186*****127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
传真:021-********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qikai.sh@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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