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档案电子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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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档案电子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JX-2024-0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社保档案电子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712250.00,招标人为新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所有社保业务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出高频查询档案进行批量扫描;建立档案案
卷、卷内目录数据库并备份;对扫描好的原件档案装订还原并装入档案盒(档案盒由投标方
提供),有独立的查询系统并将数字化后的电子档案数据挂接到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确保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一一对应,方便查找利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
求及具体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社保档案电子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社保档案电子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
(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信誉承诺
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符合供应商资格的投标单位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由企业法定代表
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本公告发布
网站截图及“第二项 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资料原件及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原件退回,留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乡市卫滨区九州宾馆贵宾楼 3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乡市卫滨区九州宾馆贵宾楼 3 楼会议室
七、其他
采购内容
社保档案电子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
于 2024 年 7 月 8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X-2024-011;
2、项目名称:社保档案电子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12250.00 元;
最高限价:71225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对所有社保业务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出高频查询档案进行批量扫描;建立档
案案卷、卷内目录数据库并备份;对扫描好的原件档案装订还原并装入档案盒(档案盒由投
标方提供),有独立的查询系统并将数字化后的电子档案数据挂接到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
统,确保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一一对应,方便查找利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
购需求及具体要求)
5.2 采购范围:2011 年之前管理类档案,2011 年到 2019 年高频档案的数字化,预估档案约
12000 卷,约 143 万页。根据具体业务档案情况,电子化档案总数量可以上下浮动,但最高
不超过 5%的比例;
5.3 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所加工的档案数字化数据质量终身负责,对用户书面确认的因投标
人进行数字化加工导致数据错误进行免费纠错;
5.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内完成相关历史档案的电子化工作,并提供 1 年免
费维护期;
5.5 质量要求:数字化完成后的档案需符合《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GB/T 31599-
2015、国家档案局和河南省档案局关于电子化的相关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
(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信誉承诺
书)。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 8:30 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请符合供应商资格的投标单位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
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本公告发布网站
截图及“第二项 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资料原件及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
退回,留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8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新乡市卫滨区九州宾馆贵宾楼 3 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
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地 址:新乡市人民路 1 号社保综合办公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52259562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李烨科技楼 715 号
联 系 人: 贾瑞
电 话: 13083808779
电子邮件: 310797939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电子化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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