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反诈广告宣传用品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昌吉州反诈广告宣传用品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吉州反诈广告宣传用品制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K-2024-056

项目名称:昌吉州反诈广告宣传用品制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州反诈广告宣传用品制作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对昌吉州反诈广告宣传用品制作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中小微企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电子证照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个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 进行咨询。
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
拒收。
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 址:昌吉市北外环西路13号

联系方式:19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乌伊东路时代广场C座1626室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候女士

电 话:0994-*******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宣传用品 制作 反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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