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冀1081破3号招募重整投资人暨运营托管方的公告
2023冀1081破3号招募重整投资人暨运营托管方的公告
关于霸州市峰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招募重整投资人暨运营托管方的公告
2023年6月14日,霸州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霸州市峰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申请,由预重整程序转入重整程序,并于2023年6月27日依法指定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人为曹怡。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为了尽快重启项目,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实现重整利益最大化,保护全体债权人合法利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管理人特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及房地产企业运营托管机构或个人托管破产企业的营业事务。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破产企业概况
(一)注册登记情况
峰群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5日,注册资本金67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锦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82******F,注册地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泰山路东侧、龙江南道南侧,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
(二)项目开发与交房概况
霸州市峰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茗汤温泉·水岸花园,小区占地面积约61.7亩。其中,城镇住宅占地面积*****平方米(约50亩),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用地占地面积7771平方米(约11.7亩),商业建筑面积*****.12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开发建设。
该项目总共包括16栋楼,1-11栋为连排别墅,共计55户,面积*****.14平方米;12-13为洋房,共计172户(包含4个物业用房),面积*****.40平米;商业A、B、C户型为商铺+公寓,商铺40户,面积8543.75平,公寓264户,面积9837.4平米。
该项目目前已经全部建成并交付业主使用,但因为与建设施工方纠纷问题,一直未能竣工验收,导致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
二、托管目标和职责
破产程序中,当面临债务人应当继续完成法定的及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债务人自身管理团队和条件已不具备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能力时,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根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聘用专业托管机构办理房产证。房地产运营托管机构利用自身房地产开发的专业能力和管理经验,在遵从破产案件审理规律、在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监督下、在管理人的直接领导下对破产企业的营业事务进行全面管理,以债务人的名义,完成原本应由债务人完成的法定的及合同约定的义务。
托管机构的职责有:一、维持债务人的日常运营;二、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手续;三、负责产权证办理;四、负责存量房屋和待建房屋的销售工作;五、管理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托管报酬
托管报酬按托管工作量所必须的人力资源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组成。由应征机构按照所需人力资源岗位设置和人员数量进行报价,报酬报价应列明总价和支付方式。托管期间的工作量由应征机构以项目建设管理现状作预算,管理人可以配合意向应征人进行现场考察,应征人报价文件一旦提交即视为对现场情况的认可,今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撤回。
四、应征条件
(一)应征人为法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5年以上。如为个人的,需要具备地产相关工作经验8年以上。
(二)应征人具备丰富的地产项目开发经验且成功开发完成/参与成功开发的地产项目不少于3个。
(三)应征人拥有办理解疑项目业务经验。
五、特别说明
若破产企业后续有重整投资人进行整体接盘,自管理人决定与重整投资人交接时起,托管机构无条件退出。托管报酬按实际履行期间的比例折算。
六、遴选程序
(一)报名阶段
1.应征人为法人的:应征人应在本公告指定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运营托管的意向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应征人的介绍(注册信息、股权结构、历史沿革、出资实缴及变更情况)、公司章程复印件、联系人信息(受托人姓名、授权范围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2.应征人为自然人的:应征人应在本公告指定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运营托管的意向书、身份证复印件、应征人个人介绍、证明个人管理能力的业绩文件。
尤其重要的是,应征人要提出假设债务人资金充足的条件下针对本项目的办理计划及详细安排。各应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行文习惯编制包含上述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材料。
(二)锁定阶段
签署托管协议。经过现场陈述、实地考察(或有),管理人综合评选出破产企业的托管机构,经公示3日无异议后,由管理人邀请签署相关协议。
七、应征人须知
(一)法律适用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公告性质本招募公告法律性质为要约邀请,非要约文件。
(三)信息真实性公告中所载信息不能替代应征人尽调。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保证责任。
八、报名方式
(一)起止时间: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
(二)各应征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管理人,同时应将材料PDF格式电子版发至管理人电子邮箱(收件人:尤律师、杜律师,联系电话:199*****159、182*****686,邮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裕华路109号,邮编:******,电子邮箱:fengqun1212@163.com)。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联系。
特此公告
霸州市峰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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