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本钢一铁厂旧址安防工程监理的采购公告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本钢一铁厂旧址安防工程监理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本钢一铁厂旧址安防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3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24QHZB*******
项目名称: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本钢一铁厂旧址安防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51,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1,000.00元
采购需求: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电子巡查系统、机房工程、物理防范工程、室外管网系统全过程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
2.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时间: 2024 年6 月 24日至 2024年 7月 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0元/本,售后不退。
地点: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7月3日9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35号
联系方式:18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
联系方式:02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消防支行
行号:105*****0455
账户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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