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关于仁怀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气质联用监测系统VOC自动站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关于仁怀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气质联用监测系统VOC自动站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仁怀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气质联用监测系统(VOC自动站)运维
采购需求:项目内容含1个站点日常运维管理及相关仪器、空调、数采系统、集成设施的故障维修、配件更换、电路故障维修、站房设施、标识标牌修葺,每季度分析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等。1个站点1年运维费含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所需耗材、标准气体以及设备维修、维护所需配件、运维所需的流量计、维修工具、电费、网络、防雷检测费、仪器设备检定费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材料);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供应商须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管理系统,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502会议室(遵义市仁怀市国酒新城五期妙香酒楼5楼)
四、中标原则
现场磋商,同等条件下以二次最低报价为准,拟确定中标单位。
五、投标文件目录:
(一)报 价 函(模版见附件)
(二)报价明细表(模版见附件)
(三)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版见附件)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版见附件)
(四)资格证明材料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4.6、 投标人信用中国记录
(五)技术要求(见附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胶装成册,正本壹份,副本两份,光盘或U盘壹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公司、负责人、工作人员需严守保密要求,不得将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相关资料信息涉及业务、资金、其他需要保密的内容等以任何形式传播、泄漏;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
3.采购人信息:名称: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地址:遵义市仁怀市国酒新城五期妙香酒楼5楼(502会议室)
联系方式:182 8513 9708 陈 政
监督电话:0851-********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运维总体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国家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监测站点的管理及站点仪器的维护服务。
2.单个站点任一项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
3.对运维目标、运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远程监控,巡检、维护的内容与频次,零部件的清洁与更换,校准等)、仪器故障解决方案、记录表格的填写等方面提供详细运维计划。
(二)人员要求
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专业技术人员专职维护挥发性有机物系统。运维技术人员具有省级或以上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上岗证书,掌握本项目所含气站所有仪器的运行状况、主要分析仪器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方法,具有相应规范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
(三)具体要求
1.运维目标
(1)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数据获取率≥80%,
(2)挥发性有机物质控合格率≥80%,
(3)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2.一般要求
(1)站房环境
站房环境干净,无明显灰尘;站房物品摆放整齐;无明显异味;仪器电源线路、气体线路规整;站房无跟本监测站无关的设备及杂物;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站房温度控制在25℃±5℃;相对湿度控制在80%以下。防水、防雷、供电、消防设施满足要求,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采样系统
气态污染物采样总管有保温套或加热器(加热温度控制在 30~50℃);抽气风机、散热装置等正常工作。
(3)通讯系统
数据采集系统能正常采集数据并上传,确保系统安全性。
(4)异常情况处理
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停运超过3天以上,需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运行。
(5)运维人员
运维人员持证上岗,专人负责,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6)档案记录
按照规范要求填写运维记录,记录规范和齐全,并归档管理。
3.日常巡检
每周至少对所有空气站站房及辅助设备完成1次及以上巡检,并做好巡查记录备查,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1)检查站房内温度是否保持在25℃±5℃,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内外温差,应及时调整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温控措施,防止因温差造成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的现象。
(2)检查采样总管进气、排气是否正常。
(3)检查采样支管是否存在冷凝水,如果存在冷凝水应及时进行清洁干燥处理。
(4)检查站房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5)检查标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检查标气消耗情况。
(6)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与网络通讯是否正常。
(7)检查各种运维工具、仪器耗材、备件是否完好齐全。
(8)检查空调、电源等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检查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
(9)检查各种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齐全。
(10)对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对采样或监测光束有影响的树枝应及时进行剪除。
(11)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子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是否损坏。
(12)记录巡检情况。
4.每日工作内容
(1)运维技术人员每日通过计算机远程查看仪器运行状况、工作参数、数据采集和传输情况是否正常,对数据进行审核并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按应急管理的时限要求处理。
(2)挥发性有机物系统每日进行系统状态检查、基线检查、保留时间漂移检查、质谱检测器内标响应检查。
5.每周工作内容
(1)甲烷/非甲烷分析仪每周进行仪器数据检查,氢气发生器检查。
(2)挥发性有机物系统每周进行富集/解析模块参数设置和运行情况检查;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和运行情况检查;零气空白检查、单点质控检查。
6.每月工作内容
(1)甲烷/非甲烷分析仪每月更换采样滤膜,进行1次流量检查。
(2)挥发性有机物系统每月做1次流量检查。
(3)对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每月对数据进行移动硬盘等不同介质的备份。
7.每季度工作内容
(1)挥发性有机物系统和甲烷/非甲烷分析仪每季度绘制标准曲线、验漏检查、温度压力传感器检查。
(2)每季度至少出具一次数据分析报告。
(3)每季度分析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等
8.每年工作内容
(1) 挥发性有机物系统每年进行1次目标化合物测试。
(2)对所有的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周期性维护,更换配件及耗材。
9.质量控制
(1)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器具,如流量计、气压表、压力计、真空表、温度计等,应按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周期性检定。
(2)标气为国家有证标准物资或标准样品,并在有效期内。
10.应急管理
出现监测数据异常、仪器故障或通讯故障应在2小时内响应,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将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如故障严重不能在48小时内排除的,应及时更换备机,并负责维修仪器,故障设备维修完毕替换备机,做好相应维修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确认故障处理意见。
11.运营服务成果要求
认真、及时做好各类台账记录,书面报告作为运行维护考核依据之一,包括:①每日远程监控记录表;②每周工作计划表;③每周巡视结果记录表;④仪器设备维护记录表;⑤备件耗材更换记录表;⑥故障处理申报表;⑦质控检查结果记录表;⑧月度自动监测数据统计表。每月维护结束后10日内提交月度维护报告,每年维护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年度维护报告。
(四)运维服务
1、服务期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及运维所需的耗材,合同期满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后期支持服务;
2、运维期间,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配件(如有)等保修期为壹年,如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设备厂商保修期超过壹年的,按设备厂商保修期限执行。
(五)其他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为履行本项目所使用的全部仪器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投标人如需要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自行踏勘了解实际情况,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投标人须承诺,一切现场踏勘情况及任何安全事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本项目运维期间,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所需的人员费、车辆使用费、耗材费、电费、网络费、设备检定费、站房维护费等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总体报价中,不再单独收费。
报价函致 :
我司参与贵单位组织的价格比选活动。我司承诺按照贵单位的供货要求,提供相关产品及技术服务,总报价为大写:整;小写:元。
1、报价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2、我方现提交响应文件1份。
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采购人要求的一切规定。
4、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此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5、此报价为完成该项目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人:
电 话:
日 期:年 月 日
附件:
报价明细览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人民币) | |
大写 | 小写(万元) | ||
注:1.此表中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仁怀市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气质联用监测系统(VOC自动站)运维
采购需求:项目内容含1个站点日常运维管理及相关仪器、空调、数采系统、集成设施的故障维修、配件更换、电路故障维修、站房设施、标识标牌修葺,每季度分析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等。1个站点1年运维费含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所需耗材、标准气体以及设备维修、维护所需配件、运维所需的流量计、维修工具、电费、网络、防雷检测费、仪器设备检定费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材料);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供应商须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管理系统,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502会议室(遵义市仁怀市国酒新城五期妙香酒楼5楼)
四、中标原则
现场磋商,同等条件下以二次最低报价为准,拟确定中标单位。
五、投标文件目录:
(一)报 价 函(模版见附件)
(二)报价明细表(模版见附件)
(三)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版见附件)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版见附件)
(四)资格证明材料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4.6、 投标人信用中国记录
(五)技术要求(见附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胶装成册,正本壹份,副本两份,光盘或U盘壹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公司、负责人、工作人员需严守保密要求,不得将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相关资料信息涉及业务、资金、其他需要保密的内容等以任何形式传播、泄漏;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
3.采购人信息:名称: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地址:遵义市仁怀市国酒新城五期妙香酒楼5楼(502会议室)
联系方式:182 8513 9708 陈 政
监督电话:0851-********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运维总体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国家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监测站点的管理及站点仪器的维护服务。
2.单个站点任一项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
3.对运维目标、运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远程监控,巡检、维护的内容与频次,零部件的清洁与更换,校准等)、仪器故障解决方案、记录表格的填写等方面提供详细运维计划。
(二)人员要求
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专业技术人员专职维护挥发性有机物系统。运维技术人员具有省级或以上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上岗证书,掌握本项目所含气站所有仪器的运行状况、主要分析仪器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方法,具有相应规范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
(三)具体要求
1.运维目标
(1)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数据获取率≥80%,
(2)挥发性有机物质控合格率≥80%,
(3)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2.一般要求
(1)站房环境
站房环境干净,无明显灰尘;站房物品摆放整齐;无明显异味;仪器电源线路、气体线路规整;站房无跟本监测站无关的设备及杂物;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站房温度控制在25℃±5℃;相对湿度控制在80%以下。防水、防雷、供电、消防设施满足要求,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采样系统
气态污染物采样总管有保温套或加热器(加热温度控制在 30~50℃);抽气风机、散热装置等正常工作。
(3)通讯系统
数据采集系统能正常采集数据并上传,确保系统安全性。
(4)异常情况处理
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停运超过3天以上,需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运行。
(5)运维人员
运维人员持证上岗,专人负责,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6)档案记录
按照规范要求填写运维记录,记录规范和齐全,并归档管理。
3.日常巡检
每周至少对所有空气站站房及辅助设备完成1次及以上巡检,并做好巡查记录备查,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1)检查站房内温度是否保持在25℃±5℃,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内外温差,应及时调整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温控措施,防止因温差造成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的现象。
(2)检查采样总管进气、排气是否正常。
(3)检查采样支管是否存在冷凝水,如果存在冷凝水应及时进行清洁干燥处理。
(4)检查站房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5)检查标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检查标气消耗情况。
(6)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与网络通讯是否正常。
(7)检查各种运维工具、仪器耗材、备件是否完好齐全。
(8)检查空调、电源等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检查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
(9)检查各种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齐全。
(10)对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对采样或监测光束有影响的树枝应及时进行剪除。
(11)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子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是否损坏。
(12)记录巡检情况。
4.每日工作内容
(1)运维技术人员每日通过计算机远程查看仪器运行状况、工作参数、数据采集和传输情况是否正常,对数据进行审核并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按应急管理的时限要求处理。
(2)挥发性有机物系统每日进行系统状态检查、基线检查、保留时间漂移检查、质谱检测器内标响应检查。
5.每周工作内容
(1)甲烷/非甲烷分析仪每周进行仪器数据检查,氢气发生器检查。
(2)挥发性有机物系统每周进行富集/解析模块参数设置和运行情况检查;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和运行情况检查;零气空白检查、单点质控检查。
6.每月工作内容
(1)甲烷/非甲烷分析仪每月更换采样滤膜,进行1次流量检查。
(2)挥发性有机物系统每月做1次流量检查。
(3)对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每月对数据进行移动硬盘等不同介质的备份。
7.每季度工作内容
(1)挥发性有机物系统和甲烷/非甲烷分析仪每季度绘制标准曲线、验漏检查、温度压力传感器检查。
(2)每季度至少出具一次数据分析报告。
(3)每季度分析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等
8.每年工作内容
(1) 挥发性有机物系统每年进行1次目标化合物测试。
(2)对所有的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周期性维护,更换配件及耗材。
9.质量控制
(1)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器具,如流量计、气压表、压力计、真空表、温度计等,应按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周期性检定。
(2)标气为国家有证标准物资或标准样品,并在有效期内。
10.应急管理
出现监测数据异常、仪器故障或通讯故障应在2小时内响应,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将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如故障严重不能在48小时内排除的,应及时更换备机,并负责维修仪器,故障设备维修完毕替换备机,做好相应维修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确认故障处理意见。
11.运营服务成果要求
认真、及时做好各类台账记录,书面报告作为运行维护考核依据之一,包括:①每日远程监控记录表;②每周工作计划表;③每周巡视结果记录表;④仪器设备维护记录表;⑤备件耗材更换记录表;⑥故障处理申报表;⑦质控检查结果记录表;⑧月度自动监测数据统计表。每月维护结束后10日内提交月度维护报告,每年维护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年度维护报告。
(四)运维服务
1、服务期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及运维所需的耗材,合同期满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后期支持服务;
2、运维期间,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配件(如有)等保修期为壹年,如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设备厂商保修期超过壹年的,按设备厂商保修期限执行。
(五)其他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为履行本项目所使用的全部仪器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投标人如需要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自行踏勘了解实际情况,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投标人须承诺,一切现场踏勘情况及任何安全事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本项目运维期间,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所需的人员费、车辆使用费、耗材费、电费、网络费、设备检定费、站房维护费等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总体报价中,不再单独收费。
报价函致 :
我司参与贵单位组织的价格比选活动。我司承诺按照贵单位的供货要求,提供相关产品及技术服务,总报价为大写:整;小写:元。
1、报价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2、我方现提交响应文件1份。
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采购人要求的一切规定。
4、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此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5、此报价为完成该项目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人:
电 话:
日 期:年 月 日
附件:
报价明细览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人民币) | |
大写 | 小写(万元) | ||
注:1.此表中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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