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琼中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琼中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琼中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了做好2024年琼中县农药化肥减量补助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补助实施方案》(琼中农业字〔2024〕61号)要求,我中心拟遴选第三方机构承担琼中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实施工作。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二、实施内容、资金及地点:

(一)实施内容:利用植保无人机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不少于6400亩,防治服务补助费(含药剂与作业服务等)不超过30元/亩。根据田间病虫害实际发生情况确定重点防控对象,如稻瘟病、纹枯病、细菌性条斑病、三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病虫害。飞防作业用药应加入2种以上混配农药同时防控2种靶标对象(既一病一虫或两种病或虫),要求实施统防统治区防治效果达80%以上;

(二)项目资金:19.2万元;

(三)项目地点:琼中县境内。

三、实施时间: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证照齐全;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开展与本工作相关的设备及工作经验;

4.具有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资格,以营业执照登记营业范围为准。

五、报名材料:

1.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历年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5.参与遴选的单位应提供相对应的报价单(要求报送单价即每亩水稻病虫害防治费用)。

6.提供单位征信报告。

报名材料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采取送达或快递邮寄方式(所有参加竞标的材料概不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七、投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投标地点:琼中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办公室(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办公室)。

2、联系方式:温女士,0898-********

八、公示方式:遴选结果将在琼中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九、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2024年6月24日


标签: 农药化肥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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