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重点交通工程绿色新材料产业基地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运营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重点交通工程绿色新材料产业基地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运营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重点交通工程绿色新材料产业基地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运营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宁市置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海宁市重点交通工程绿色新材料产业基地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运营项目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H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海宁市重点交通工程绿色新材料产业基地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运营项目(第二次)

五、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5.1运营内容:对海宁市重点交通工程绿色新材料产业基地,一座年产8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及配套碎石车间的经营与管理。共一个标项。

5.2年租赁费(运营租金)招标底价:575万元/年;其中:第一年租赁费为投标报价的60%,第二年租赁费为投标报价的70%,第三年租赁费为投标报价的80%,第四年租赁费为投标报价的100%,第五年租赁费为投标报价的110%;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达到相关要求的最高可额外给予投标报价10%的租赁费优惠,具体租赁费优惠措施详见招标文件。

5.3履约期限(运营期限):

运营前准备期:暂定2024年X月X日起至2024年X月X日止(三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运营租赁期限:暂定2024年X月X日起(运营前准备期结束)至2029年X月X日止(五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投标人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②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投标人在2024年7月15日(周一)的“浙江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③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投标人在2024年7月15日(周一)的“浙江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特定资格投标人具有上述①~③要求中的其中一项即可。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现场报名日期: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交纳方式详见本项目附件(注: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GHCG*******);

3.报名步骤: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供应商报名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报名表》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稿,招标文件以PDF版为准。

3.报名后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如下:代理采购机构对《供应商报名表》信息审核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稿,招标文件以PDF版本为准。(代理机构不做资格审查,仅审核报名资料是否齐全)。

4.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5.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报名。

九、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填写的信息

请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因填写失误而造成不能磋商的,由填写人自行负责。

十、现场踏勘

十一、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

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现场踏勘联系人:顾先生,联系电话:139*****969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0时00分。

2.送达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2楼第2开标室(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投标签到。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2楼第2开标室(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十四、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宁市置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3-********

机构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18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3-********;邮编:******

机构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四楼。

采 购 人:海宁市置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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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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