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财政局购买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
南平市财政局购买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通过建设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并强化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对接,克服目前财会监督力量不足、方式滞后、精准性不高等问题。通过财会监督数字赋能,将专项资金审核关口前移,增强专项资金申报真实性、准确性;通过建立预决算公开生成模块和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模块,提升预决算公开和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建立问题库模块,进一步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类型监督贯通协调,实现财会领域问题发现、整改、复核、销账全周期闭环管理。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平市财政局购买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实施及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
预算金额:实施费10万元;运维费3.5万元/年(2025年12月31日前免运维费)
投标保证金:0元
依托福建省财政厅福建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福建省财政厅的软硬件资源及已建设完成的功能模块,在南平市财政局内网建立南平市财政局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平台内设财会监督风险控制--涉企资金补助风险控制、财会监督问题库、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和预决算公开生成四个模块系统。南平市财政局各科室(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设置的登录账号及权限,登录相应模块系统进行业务办理。
三、采购需求
平台各模块系统需具备以下功能:
(一)内控考评模块系统功能
1.内控考核指标定义:确定内控考核指标、制定评分规则。
2.指标考核模板定义:按考核指标的要求,定义考核模板。
3.内控考核流程定义:根据各考核指标的具体要求,定义内控自评和复查的流程。
4.内控自评:局所属科室(单位)对内控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自评,并提交佐证材料。
5.内控复查:考核指标的主管科室对各科室(单位)的内控自评情况和佐证材料进行复查,登记复查结果。
6.内控考核评分:根据内控办制定的内控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采用大数据技术对内控自评和复查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自动生成各科室(单位)年度内控考评评分表,自动生成科室(单位)的年度内控得分,并能钻取到考核评价指标的评分因素。
7.内控考核结果统计:对考评结果按科室(单位)、指标类型等多种角度进行统计分析。
8.确认修改:系统可将考评结果通知科室(单位)进行确认,有异议的可进行补充修改。
9.指标分配下达提醒:对省财政下达的(含中央财政补助)需二次分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分配下达情况进行限时提醒,在指标录入系统后的15天、25天时间节点对相关科室进行自动提醒。
(二)预决算公开生成模块系统功能
1.公开文件模板定义:公开模板包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汇总、部门本级、下属二级单位)公开模板、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汇总、部门本级、下属二级单位)公开模板、政府预算公开模板、政府决算公开模板。
2.数据导入:系统可实现前台导入预决算批复数据、信息,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数据、信息。
3.表格自动生成:前台导入数据、信息后,自动生成预决算公开表格。
4.公开信息填报:各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填报模板的提示填报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分析。
5.填报信息审核:系统可自定义审核流程,对部门、单位的填报信息进行自动审核。
6.财政审核:相关业务科室可利用系统对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公开文件初稿进行审核,可单个、也可批量进行审核。
7.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表中项目资金总额与预算批复数是否相符进行自动审核。
8.公开文件生成:财政审核通过后系统可自动生成预决算公开文件,同时针对每个公开文件系统自动对应生成一个唯一码,用于唯一标识文件信息,作为系统进行自动检查考核的依据。
(三)问题库模块系统功能
1.财会监督问题分类管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分类定义问题类型,预留问题类型分类功能,并对问题库使用权限进行分配,不同类型监督相关部门有权查看问题库所有部门的问题,其他市直部门只能查看本部门的问题。问题类型可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扩展。
2.问题模板定义:按照福建省财政厅问题类型制定问题登记模板,并预留问题模板定义功能。
3.问题登记:系统支持按问题模板导入或录入问题信息。
4.问题整改:可分期登记问题的整改信息。
5.整改进度管理:系统可通过多种口径查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6.问题销账:监督单位对整改完成的问题信息进行销账处理。
7.财会监督问题台账:实现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南平市财政局与市直不同类型监督相关部门进行问题和线索共享。
(四)风险控制模块系统功能
1.数据信息管理:预留包括数据的接入、存储、清洗、分发等数据管理功能。
2.预警规则设置:主要是针对特定业务定义预警规则。
3.信息导入:系统可实现通过模板导入或前台登记的方式按批次或单个导入待核查信息。
4.风控预警:对导入的信息进行自动比对核查,及时发现疑点,进行风险提示。
5.审核备案:主管部门对存在预警的业务进行重新核实认定,同时对认定结果进行备案。财政部门可对备案情况进行查询。
6.综合分析:系统具有报表、图形、图表等多种分析展现方式。
7.系统共享:相关主管部门可利用系统进行同样的操作。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年“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信息记录。
3.提供资料或现场演示证明能够与福建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对接。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18:00 。
地点:自行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南平市财政局官网按项目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六、响应文件送达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7月1日18:00时(北京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扫描后发送至npsczj001@163.com,响应文件需包含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信息记录的证明材料,及提供资料或现场演示证明能够与福建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对接。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4年7月2日15: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广场西路79号南林核心区商务楼2号楼A区四楼 南平市财政局
八、合同签订时间及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
九、其他
本次采购活动开标时无需供应商到达现场。因内控工作需要,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采购活动也继续开展。若只有一家投标人,需进行二次报价。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南平市财政局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广场西路79号南林核心区商务楼2号楼A区四楼 南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99-*******
南平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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