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自理能力评估招标公告
民政局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自理能力评估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照护服务救助工作的意见》(淄民[2024]12号)规定,为规范完善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照护服务动态管理,确定照护服务标准,桓台县民政局拟对全县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重度失能且家庭成员照护能力不足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自理能力评估。根据询价采购流程,我局将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项目开展询价调查,现诚意邀请各符合条件的专业公司参与该项目的公开询价征集,项目具体服务要求可通过电话咨询或前往联系人办公地址获得。
一、情况说明
全县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重度失能且家庭成员照护能力不足的城乡低保对象约1150人(以实际评估人数为准)。
二、失能等级评估标准
照护服务对象失能等级评估,参照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6项评估指标 ,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为“能力完好、全自理”;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为“轻度失能、半护理”;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为“重度失能、全护理”。
有意参与上述项目报价的公司请于2024年6月30日(周日)17:00前电话联系报名,并请于2024年7月7日(周日)15:00前提交以下纸质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共一式二份,电子扫描件(U盘拷贝与纸质件一致)一份送至报价会现场。
1.公司背景、简介(须含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管理团队的介绍及其相关经验、公司相关业务的经验及优势介绍。
3.授权委托书。
4.针对桓台县民政局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项目的报价函(每个人的评估费用)(单独密封)
5.天眼查截图
请携带以上资料至以下地址参与报价。
地址:桓台县机关办公二区桓台县民政局222房间
联系电话:*******
注:桓台县民政局保留权利在任何时间终止此次项目的实施,而无须交代理由;此次询价征集我方不支付任何费用;本次询价征集结果仅为我方作为市场调查参考,不另行公告;递交材料的公司视为知晓并接受本次报价征集的所有内容。
桓台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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