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稽查中心电能量数据监控平台改造招标公告
2016年稽查中心电能量数据监控平台改造招标公告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6年稽查中心电能量数据监控平台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6年稽查中心电能量数据监控平台改造已由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实施地点:广州市
2.2招标内容:2016年稽查中心电能量数据监控平台改造;项目成果:发表一篇核心论文,申请一项专利。(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1个中标人。
2.4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能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相关证明)。
3.5 可提供业绩说明文件,且业绩条件及注册资本金分别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6 注册资金要求:3000万元及以上。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9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有效授权。
3.10 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1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3.1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3.13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3.14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15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3.16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3.17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3.18 须拥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9 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四级或以上。
3.20 2012年1月至今申请投标人在国内技术服务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不良纪录;申请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21 投标人需提交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和附注,且不能为“无法发表”意见及“否定”意见;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02:00时至04:30(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八楼前台,天河城东门对面)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按以下排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见附件1);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见附件2)
注:报名提交资料的语言为中文(其他语言的证明材料,应附有中文翻译稿,以中文为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南二路2号
邮 编: 510620
联 系 人: 陈 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
邮 编: 510620
联 系 人: 崔工
电话/传真:***-********(********)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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