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ZB2007-GL001
1、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的春阳镇至南沟村四级公路工程,已由 延州发改开发字[2007]1号文件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春阳镇至南沟村四级公路工程为19.16公里,长12米小桥一座,涵洞12道。 资金来源为:国债;
2.2 项目内容: 一标段:春阳镇至金矿村K0+000—K8+000,共8公里; 二标段:春阳镇至金矿村K8+000—K13+800,共5.8公里;三标段:红云至南沟村K0+000—K5+300,共5.3公里;
2.3工程建设地点:春阳镇、金矿村、南沟村;
2.4工期:2007年5月—2007年10月;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一个或多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7年3月2日至2007年3月8日,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13 时 00分至 16 时 00分(法定假日除外)。投标单位报名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20日 9 时 00 分,提交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512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512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11室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崔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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