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欣嘉园锦塘苑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设计欣嘉园锦塘苑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062006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设计[2024]060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欣嘉园锦塘苑装修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备〔2024]282号、津滨审批一室备〔2024]289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区租赁住房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2 万元,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万元,自筹及其它资金:2947.4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新区租赁住房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欣嘉园锦塘苑装修工程,建设规模为******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及普通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地面铺装、水电改造等,装修面积******平方米,总投资额*****.4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欣嘉园片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欣嘉园锦塘苑装修工程,招标范围:保障性租赁住房及普通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地面铺装、水电改造等,装修面积******平方米。由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室内装修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现场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76.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7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01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招标代理或发邮件到 tjjtzbzx002@163.com 并致电代理,邮件注明标段名称+单位名称,提供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确认单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滨海新区租赁住房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生态建设公寓8号楼2层204房间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帆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戴学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 335 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新会 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4年06月2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滨海新区租赁住房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帆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生态建设公寓8号楼2层204房间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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