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JSZC-******-ZQHJ-G2024-004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或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17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QHJ-G2024-0045
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预算金额:2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贰佰陆拾万元整(¥*******.00)
采购需求: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淮安经开区枚乘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主次干道、人行道板及绿化带进行清扫保洁),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十部分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十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A.投标人为企业的: (1)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 (1)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十部分示范格式三)。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本项必须提供)(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注: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或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2024-07-1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proxy.huaian.gov.cn/jszc/login)提交投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标签: 道路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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