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视业务平台二次招标公告

手机电视业务平台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中国联通北京IPTV业务管理平台扩容工程(手机电视业务平台)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委托(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电子招标形式)。
1、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BJLT-********
1.2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项目式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采购货物。
1.3招标内容及规模:新建手机电视业务管理平台软硬件一套,满足100万(手机用户)以及PC用户,支持9万手机用户的并发及1000 PC用户的并发规模。
1.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5资金来源: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自筹资金,并已落实。
1.6实施地点:北京
1.7项目实施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软硬件设备1周内到货、安装并具备上线条件。
1.8保修期:自设备终验合格后保修三年。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2.2注册资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3财务要求:
1) 提供近3年(2013年至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两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 近三年(2013年-2015年)无连续亏损。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4)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证明业绩要求。
2.4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同类工程(视频类管理平台应用软件开发)3项(含)以上的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所有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大签页、金额页、服务内容、开发清单的原件扫描件。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2.5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在设备到货后1日内至平台终验前在北京本地提供常驻实施团队;在保修期内在北京本地提供至少2人的常驻维护团队。
2)投标人须承诺提供7*24小时电话和两小时内上门服务响应,保修期内对所有设备均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并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
3)投标人须承诺相关项目人员须具备3年(含)以上类似项目实施及维护工作经验。
(提供如上3条加盖企业公章的人员要求承诺书)
2.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7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投标人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3)投标人须在服务地有驻地或分支机构(提供驻地或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产权人为投标人)。如投标人在北京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在中标后20日内在北京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并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如采用第三方设备制造商生产的软硬件设备作为本项目完整解决方案的组成部分,则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文件(代理授权文件需加盖原厂公章);
5)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完整解决方案的原厂商。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3.1请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各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3)U盘。
(4)潜在投标人银行信息:客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基本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1-8-D7)。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3.3电子招投标要求: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8日9时00分。
4.2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至的同一时间在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4.3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应在2016年8月3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业务员(业务咨询):黄虹洁、孙文扉
联系电话:185*****891185*****891
电子邮箱:********@qq.com">********@qq.com、185*****891@wo.cn">185*****891@wo.cn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 号:****************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手机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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