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显厂区全厂化工废物处置服务单位询价公告
原中显厂区全厂化工废物处置服务单位询价公告
询价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原中显厂区全厂化工废物处置
项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尧舜板块原中显厂区
采购需求:对原中显厂区遗留的全厂化工废物进行处置,投标人必须在报价前自行现场勘察、核实化工废物的数量、种类和处置工艺,投标人中标后不予调整中标价格,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
采购方式:市场公开询价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无最低限价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七个工作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2)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资质,且满足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3)其他要求
鉴于本项目特殊性,本次询价只面向安徽省内企业。
三、报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城投集团审计法务部(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询价者,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函等提交至休宁城投集团审计法务部。
四、定标办法:
4.1采购人应当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日后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单位报价由低至高依次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中标候选人,根据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
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3中标结果将在确定中标人后同一时间发布于休宁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2.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3.项目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5.投标保证金
金额:免收。
6.询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休宁县齐云宜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电话:0559-*******
标签: 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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