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河镇刘河村村部至杨林冲村公路沿线花坛及绿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刘河镇刘河村村部至杨林冲村公路沿线花坛及绿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蕲春县刘河镇刘河村村部至杨林冲村公路沿线花坛及绿化建设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刘河镇刘河村村部至杨林冲村公路沿线花坛及绿化建设工程已经由刘河镇刘河村 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蕲春县刘河镇刘河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交易,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刘河镇刘河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村部至杨林冲村公路沿线花坛及绿化计划总投资120000元整。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项目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的人员)。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自然人报名须由持证本人携带相应资格证或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申请人分别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老交通局院内1楼)处获取交易文件,时间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3:00时至 5:30时止。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下午5:30时止。

4.3本项目交易文件资料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蕲春县刘河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7月26日下午16时30分止。

开标时间为: 2016年7月26日下午16时30分始。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6、交易方式:根据报名家数而定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竣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2016年农历年底前付60%工程款,2017年6月30日前付清余下40%工程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刘河镇刘河村委会

联系方式:李书记 134*****868

蕲春县刘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陈建忠 151*****199

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陈璟宇 188*****978

详情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jy.qcztb.cn/ceinwz/indexhbhgqc.htm

日 期: 2016 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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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路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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