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皖0102破11号合肥程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释明公告
2024皖0102破11号合肥程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释明公告
合肥程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释明公告
程亮亮、吴明艳及合肥程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2024年5月22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0102破10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债务人合肥程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22日指定安徽端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自接受人民法院指定以来未接管到合肥程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财务凭证、公章、营业执照等材料,公司经营情况无法查明,现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将破产清算程序中相关义务人的责任释明如下:
上述人员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主动向管理人说明该公司情况,移交公司的资产、账册、印章、文件等全部资料,并配合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若上述相关人员怠于履行法定义务,导致无法完成破产清算的或无法全面完成清算的,管理人将以无法全面清算或无法清算为由,提请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届时权利人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依法向上述人员主张权利并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管理人联系人:章燕云律师 181*****250
合肥程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标签: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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