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勿忘我干杂店行政处罚决定书乐中市监处罚〔2024〕21号

乐山市市中区勿忘我干杂店行政处罚决定书乐中市监处罚〔2024〕21号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乐中市监处罚〔2024〕21号


当事人:乐山市市中区勿忘我干杂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3YGP41A

经营者:**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场所: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水口场街143号;

经营范围: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0月26日,成都科美迪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水口场街143号的乐山市市中区勿忘我干杂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白芹菜进行监督抽检,抽样的白芹菜经成都科美迪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验报告的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2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NO:CMIT*********F)、四川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XBJ235*****688******)、四川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各1份,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抽检不合格泡白芹菜,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白芹菜已于抽检当日销售完毕。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其涉嫌经营检验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白芹菜),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为查清事实真相,我局于2023年12月13日立案调查。


经查:1.当事人取得了营业执照及四川省小经营店备案凭证(乐中市监销[2021]042号)。2.当事人被抽检的检验不合格批次白芹菜是当事人2023年10月26日从********购进4kg,购进单价*元/kg,购进金额**元。3.上述白芹菜经成都科美迪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验不合格。抽样基数4kg,抽样3kg,备样1.5kg,检验人员以8元/kg的价格付费24元后抽检;4.剩余检验不合格批次白芹菜1kg于抽检当日销售完毕。货值金额共计32元,违法所得32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不合格检验报告(NO:CMIT*********F)、四川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XBJ235*****688******)、四川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四川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各1份,送达回证1份,证明案件来源的事实等;


证据二.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川省小经营店备案凭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等;


证据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各1份,现场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经营检验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白芹菜)的事实等。


2024年1月25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乐中市监告〔2024〕2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


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的白芹菜,噻虫胺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二):“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四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现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建设银行乐山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账号:5105 0169 0808 0000 0245)。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标签: 行政处罚 干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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