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关于2024年固定资产及公房清理清查服务计划的公示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2024年固定资产及公房清理清查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21〕78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商务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商务〔2019〕81号)及相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2024年固定资产及公房清理清查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特编制购买计划:

一、项目名称

市商务局2024年固定资产及公房清理清查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B0302,审计服务(资产清查服务)

四、预算资金

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所需资金从2024年预算安排的“昆明市商贸发展专项资金——自身建设业务经费(固定资产及公房清理清查)”中列支。

五、购买内容

(一)对昆明市商务局名下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家具、用具、装具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尤其是固定资产中房屋进行清查、全面盘点及划转。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咨询报告。

(二)根据清查的结果,更新调整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辅助昆明市商务局按月度、年度向市财政部门报送资产管理报告,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以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根据固定资产盘点情况,对于未完成财务下账的房屋资产,辅助昆明市商务局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后续相关手续。

(四)根据固定资产盘点情况,对昆明市商务局名下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标签化管理,统一内部标识标签,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六、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备3家及以上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清查、评估、管理及政府审计、政府会计核算等方面的经验;

(六)承接方本着独立、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项目服务要求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相关工作。

七、采购方式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事项。根据《昆明市商务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我局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公开报名的方式,举行比选会,综合评定后确定承接主体。

八、目标要求

(一)对昆明市商务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出具资产清查报告、资产报表;对全局固定资产状况和价值进行审核,梳理拟处置固定资产清单,对拟处置固定资产出具审核意见和经济鉴证报告;对批准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后续处理。

(二)规范资产管理,统一内部标识标签。根据昆明市商务局固定资产盘点情况,对照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卡片信息进行梳理,将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标签化管理,明确资产名称、资产编码、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标识,确保固定资产账务和实物一一对应。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我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九、公示时限

2024年6月27日-7月3日

十、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09室,联系人:杨姗姗,电话:0871—********,电子邮箱:kmsswjbgs@163.com。

十一、评审事宜

(一)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服务机构。

(二)评分从机构许可证书、从业人员资质证书、项目管理制度、业绩、售后服务、公司相关荣誉、报价等方面作出评审。

十二、其他事宜

(一)申请期限

2024年7月1日—7月5日。

(二)资料下载

申请单位可登录昆明市商务局网站下载《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附件)。

(三)材料要求

1.加盖单位公章的《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5.报价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公司简介、公司资质、业绩证明资料、服务方案、廉洁承诺书等);

6.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遴选评审。

(四)材料提交。报送相关材料时,可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反馈至我局。

(五)材料评审。我局组织遴选评审后,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双方根据要求签订合同。

附件: 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

昆明市商务局

2024年6月25日



*******.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wj.km.gov.cn/c/2024-06-25/*******.shtml

标签: 固定资产 清查 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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