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G30连霍高速公路清嘉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G30连霍高速公路清嘉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G30连霍高速公路清嘉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24******J-********-******-0

招标编号:GZ*******-GSSJY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G30连霍高速公路清嘉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G30连霍高速公路清嘉段路面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的通知》甘交公路函〔2024〕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车辆通行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复的招标组织方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等级:15cm密级配改性沥青稳定碎石ATB-25修补基层8923平方米,4cm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掺配30%钢渣)******平方米,9cm密级配改性沥青稳定碎石(ATB-25)*****平方米,6cm高性能改性沥青混凝土(Sup-20)*****平方米,5cm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掺配30%钢渣)7086平方米,15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掺配40%钢渣)1900平方米,15cm固废凝胶稳定碎石基层(掺配40%钢渣)1729平方米,11cm密级配改性沥青稳定碎石ATB-25(掺配40%钢渣)3820平方米,橡胶沥青应力吸收层*****平方米;桥梁伸缩缝更换157米;波形钢板护栏更换*****米,热熔标线481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其他招标范围:G30连霍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2.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工期等见下表:

标段号

起讫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工期

(日历天)

备注

01

详见图纸或清单

(一)路面工程1.普通路段(1)对SK2382+430-SK2384+000段共计1.498公里(扣除桥梁段)采用结构性修复。铣刨拉毛原路面1cm,铣刨行车道4.0m范围内15cm,铺筑9cm改性沥青稳定碎石ATB25+6cm高性能改性沥青混凝土Sup-20;整体加铺4cm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掺配30%钢渣),处治宽度11.3m;行、超车道设置应力吸收层。(2)对SK2385+000-SK2391+700段共计6.184公里(扣除桥梁段),铣刨拉毛原路面1cm,对局部病害路段进行处治,采用4cm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掺配30%钢渣)加铺罩面,处治宽度11.3m;行、超车道设置应力吸收层。2.交通强国试点路段(1)对SK2384+000-SK2384+500段全幅铣刨沥青面层4cm,行车道范围铣刨11cm及基层15cm,采用11cm密级配改性沥青碎石ATB-25(掺配40%钢渣)+15cm固废凝胶稳定碎石基层(掺配40%钢渣)对行车道进行重铺,全幅铺筑4cm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掺配30%钢渣);设置应力吸收层;处治宽度11m,共计0.455公里(扣除桥梁段)。(2)对SK2384+500-SK2385+000段全幅铣刨沥青层4cm,行车道范围铣刨11cm及基层15cm,采用11cm密级配改性沥青碎石ATB-25(掺配40%钢渣)+15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掺配40%钢渣)对行车道进行重铺后,整体铺筑4cm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掺配30%钢渣);设置应力吸收层;处治宽度11m,共计0.5公里(扣除桥梁153计划开工日期:2024-07-15,计划交工日期:2024-12-15,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段)。(二)桥梁工程维修路段内SK2383+379等9座桥梁桥面,铣刨沥青面层9cm,对局部水泥混凝土铺装破损部位采用聚合物纤维水泥混凝土进行修补,铺筑4cm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掺配30%钢渣)+5cm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掺配30%钢渣);更换桥梁伸缩缝。

15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07-15,

计划交工日期:

2024-12-15,

缺陷责任期:1年,

保修期:

其他:/。


02

详见图纸或清单

拆除更换路侧和中分带既有波形梁护栏,更换中分带开口防撞活动护栏,在立交匝道迎车方向分流三角端设置TS级可导向防撞垫;C20现浇混凝土修补路肩115立方米;在SK2472+065-SK2471+975段设置声屏障;施划维修路段内交通标线。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01标段、02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甘肃省2023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申请标段的数量:AA级:1个、A级:1个、B或C级:1个,允许每个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AA级:1个、A级:1个、B或C级:1个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甘肃省上述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或上一年度(该年度尚未公布时使用上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中各方最低的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2投标人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6-25 18:00至2024-06-30 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5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技术支持电话:0931-*******。4.6其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http://121.41.35.55:3060/login(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5.3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17 09:00

5.4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60/login

5.5项目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G30连霍高速公路清嘉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41.35.55:3060/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2024-07-17 09:00;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60/login

5.6其他补充内容:/

6.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s://pzxx.ggzyjy.gansu.gov.cn/index),甘肃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gansu.gov.cn),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嘉峪关市建设东802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艳

电话:177*****363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赵丽霞、韩雅娟

联系电话:153*****474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部门: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处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南滨河东路743号

电话:0391-*******

传真:/

邮政编码:******

2024年06月25日


标签: 发展中心 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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