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抽检

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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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404G24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佳农局函[2024]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远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国债和省级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抽检

2.2 建设地点:抚远市

2.3 建设规模:项目整体分为两个片区(一)片区一建设内容1、田块整治工程2、灌溉与排水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4、其他工程 (二)片区二建设内容:1、田块整治工程2、灌溉与排水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1,596,400.00元。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阶段所有抽检的工作内容,需要提供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检测报告。

2.6 质量要求:检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检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项目施工至施工结束。(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17:00时至2024年07月0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时间为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

5.3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6.3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本次招标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2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3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html)。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招 标 人:抚远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抚远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厚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大庆副路62-1号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131*****921

授权企业邮箱:xmglyxgs12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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