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白毛坪镇中心小学校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白毛坪镇中心小学校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白毛坪镇中心小学校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5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白毛坪镇中心小学的城步苗族自治县白毛坪镇中心小学校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白毛坪镇中心小学校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城步财采计[2024]******
3、采购代理编号:YBZBCB-2024-016
4、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7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10、项目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再进行分包、转包。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 工期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01 | 城步苗族自治县白毛坪镇中心小学校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70元 | 60日历天 | 详见磋商 文件 | *****.00 |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的价格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省外入湘企业需提供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③、供应商应按照“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配备相关岗位人员,即至少总人数4人(施工员或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担任),即: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
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人员均要求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的相应证明材料或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财购〔2022〕17 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3)。
5、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四、提交资格审查证明资料的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时间:2024年6月 25 日至2024年7月 2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2:00、14:30-17:00。
2、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地点: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城步分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公路局大院左侧一单元二楼)。
3、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要求:法人代表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同时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同时向确定参加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1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城步分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公路局大院左侧一单元二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
名 称:城步苗族自治县白毛坪镇中心小学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2*****16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城步苗族自治县公路局大院左侧一单元二楼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0739-******* 189*****818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 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 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 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 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2:
中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标签: 校园提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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