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胡港河连通及疏浚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胡港河连通及疏浚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招标编号 | schb2016--012 | |||||||
发布日期 | 2016年07月17日 | |||||||
一、招标条件 | ||||||||
1、工程名称 | 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胡港河连通及疏浚工程监理项目 | |||||||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发改农经[2015]228号 | |||||||
3、招标人 | 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杭埠镇 | |||||||
2、建设规模 | 工程施工投资概算约85万元,监理总投资约2.1万元。 | |||||||
3、计划工期 | 30个日历天 | |||||||
4、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 |||||||
5、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6、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并无本县限制性投标处罚。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1、项目总监资格要求为国家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符合办理施工许可证要求,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4、近三年内具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规模至少在100万元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需提供监理合同原件,开标现场不能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后审将不予通过)。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报名时间 | 2016年07月17日至2016年07月23日 | |||||||
2、报名方式 | 投标人须携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杭埠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名。 | |||||||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与报名时间一致。 | |||||||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到杭埠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无偿领取。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杭埠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 |||||
地址: | 舒城县杭埠镇 | 地址: | 舒城县杭埠镇 | |||||
邮编: | 231323 | 邮编: | 231323 | |||||
负责人: | 吕少平 | 联系人: | 赵期文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六、备注 |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 2、投标人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投标:①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②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本人二代身份证件。③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的类似业绩(需提供与建设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及有效的证明材料。④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单。 3、预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到杭埠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保证金(¥420.00元)必须在报名期限内汇入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 户 名: 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舒城农村商业银行杭埠支行 账 号:********148*****0000018 5、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
杭埠镇人民政府网http://hangbu.shuche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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