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保安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工程第2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省民政厅保安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工程第2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省民政厅保安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工程

2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鄂财采认(编号:2016-13932)号计划下达函,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民政厅的委托,对湖北省民政厅保安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FHT C2016- 3103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民政厅保安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工程

(三)采购预算:2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 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叁)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湖北省民政厅保安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工程

(3)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

(4) 用途: /

(5) 数量:/

(6) 交货期:/

(7)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8) 采购预算:25万元

(9) 工期:30个日历天

(10) 其他:/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证书或者同等级别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为有湖北省公安厅安防备案证;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6、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代理商的,须获得项目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对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7、供应商应提供公司近两年(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记录并提供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代表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供应商须持有自谈判公告发布后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供应商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1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67 19日起至201672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3楼招标代理部)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公告所有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收取复印件)

.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⑵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外地企业须携带进鄂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⑶ 2014、2015年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⑷ 项目经理: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承诺书、身份证、职称证及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包括: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社保查询账号和密码、社保卡等证明材料);⑸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部成员(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及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包括: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社保查询账号和密码、社保卡等证明材料);⑹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材料以供应商注册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供应商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为准;⑺ 提供近3年(竣工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今)供应商和项目经理至少三个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证明材料需对应本次投标配置的项目经理);⑻ 报名期间在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9)代理商需提供项目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对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截止时间:201672693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时间:20167269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省民政厅

联 系 人:惠科长

电 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田

电 话:***-********

传真:***-********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安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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