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政管理局清原分局空调招标公告

公路路政管理局清原分局空调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空调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生活用电器/空气调节电器/空调机

采购单位辽宁省抚顺公路路政管理局清原分局
行政区域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49
报名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42至2016年07月24日 09:42
报名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0:00
预算金额¥4.08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辽宁省抚顺公路路政管理局清原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抚顺公路路政管理局清原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清原路政 ********
代理机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俊鹏
附件:
附件1********62.jpg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抚顺公路路政管理局清原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空调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空调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抚顺公路路政管理局清原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抚顺公路路政管理局清原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清原路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俊鹏

代理机构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政府采购中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细参数要求请看附件或联系采购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需在采购截止时间内报名投标。应具备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营业执照(如三证合一提供一份)等相应的行业性资质资格证书,请发扫描件原件。 5、合格投标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84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42至2016年07月24日 09:4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42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10: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43至2016年07月24日 09:4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43至2016年07月24日 09:4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含货物、运费、服务费、税费等全部价格,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2、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单项和总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格;必须按报价格式要求完整填写产品品牌、型号、参数等符合要求的技术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采购费用,供应商请与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协商保证金和质保金事宜。
4、代理人需向本中心出示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书。
5、发送报名或报价请在邮件标题处标明投标公司和参加项目,并在报名和报价中留下联系方式,否则,本中心概不受理。
6、联系邮箱:189*****273@163.com">189*****273@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 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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