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新邵县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新邵县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新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对新邵县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新邵县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
3、委托代理编号: ZHLXSY2024-011
4、采购项目预算: 13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品目编码 | 简要需求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服务年限 |
01 | 新邵县纪委监委移动安全办公平台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3年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 年6月25日至2024 年7月2日,每天上午 9:00 至11:30 ,下午 15: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邵县大坪七秀路自来水公司加压泵三楼或邵阳市大祥区戴家路翡翠花园B栋1号)
方式: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获取。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 新邵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三楼 。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邵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三楼 。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曾女士
2、电话:135*****17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中国共产党新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地 址:新邵县原疗养院内
(3)联系人:曾女士
(4)邮 编:******
(5)电 话:135*****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新邵县大坪七秀路自来水公司加压泵三楼或邵阳市大祥区戴家路翡翠花园B栋1号
(3)联系人:伍先生
(4)邮 编:******
(5)电 话:139*****219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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