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插拔桩计算服务重新招标
2024年度插拔桩计算服务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
日期:2024年6月25日
招标编号:LYZHZB*******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24年度插拔桩计算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2024年度插拔桩计算服务。
2.1.2计划服务期:2024年7月30至2025年7月30。
2.1.3项目地点:各项目风电场。
2.1.4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及插拔桩检验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2024年度插拔桩计算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船舶与海洋工程相关的设计计算经历,并提供相关业绩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时
递交方式: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快递或送达)到开标地点(地点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地点见招标文件
6. 费用承担
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胜利路7号(邮编: ******)
联系人:张颖
电 话:159*****884
招标文件
2024年度插拔桩计算服务
(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LYZHZB*******
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中心
2024年6月
目录
1.开标一览表 26
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序号及名称 | 内容 |
1、招标项目概况 | 招标人: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4年度插拔桩计算服务 项目概况:详见第四章 技术要求 |
2、招标文件组成 | (1)第一章 投标单位须知; (2)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4)第四章 技术要求。 |
3、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 (1)招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 (2)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
4、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5、投标文件组成 |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6、最高投标限价 | / |
7、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副本2份,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开标一览表1份,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授权委托书1份,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可编辑的WORD版和正本盖章扫描的PDF版各一份,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并在包装上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招标文件封面一致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含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登记表)(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并在包装上注明“投标保证金”以及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
8、投标文件标记 | 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标明与招标文件封面一致的:“招标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等字样; 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9、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时 |
10、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 |
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邮寄或送达) | (1)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时; (2)地点: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胜利路7号龙源电力大厦(邮编 ******) 收件人:张颖 电话:159*****884 (3)邮寄要求: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并将全部密封好的文件使用一个箱子再做一次密封包装。箱子上应: 1)标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2)标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4)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 |
12、开标 | (1)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时 (2)地点: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胜利路7号龙源电力大厦9楼917室(邮编 ******) |
13、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14、是否允许偏差 | 不允许偏差 |
15、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为 2 人; 中标人为 1 人。 |
一、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1.1.3本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插拔桩计算服务。
1.1.4招标范围:2024年度插拔桩计算服务。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3费用承担
1.3.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4保密
1.4.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1.5.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可使用其他语言,但均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1.6.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第一章 投标单位须知;
(2)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4)第四章 技术要求。
2.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2.1.3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2.2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招标人。
2.2.3 招标人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2.4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确认。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份,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含技术、商务、价格);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有效期
3.2.1 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2.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其投标失效。对于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3.3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做出完全响应。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履约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3.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3.4 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3.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招标人另外达成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四、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允许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写,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规定进行标记,注明
“修改投标文件”字样。修改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给招标人。修改的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否则将导致废标。
4.3.4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要求签字并盖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
五、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1.2开标时,招标人登记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除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原封退回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5.2开标程序
5.2.1 开标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剔除不合格投标人;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剔除不合格投标人;
(4)根据现场审查情况,宣布合格的投标人名称;
(5)按照招标文件(随机抽取)确定并宣布现场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等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
(7)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记录在案;
(8)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9)记录人、评标委员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2.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组建,负责清标与评标活动。
6.1.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4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评标原则和打分办法逐一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做出比较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6.2评标原则
6.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原则。
6.3评标及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价格相同,中标候选人排序由招标人决定。
6.4无效标书的判定
6.4.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者虽密封,但未按规定,或有明显拆封现象;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
(3)如有授权,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关键内容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5)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
(6)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6.4.2无效投标文件的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
6.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
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问题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参与评标。
6.5.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5.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5.5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5.6 并非每个投标人都会被询标。
6.6 价格计算错误的确定
6.6.1评标过程中,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6.2 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7 评标过程保密
6.7.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进行。
6.7.2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6.7.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参与评标的人员,不得将评标过程扩散出评标委员之外。
6.7.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8 中标无效
6.8.1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6.8.2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8.3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合同订立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6.9 否决所有投标
6.9.1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6.9.2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接受任何投标,及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而没有向投标人解释原因的义务。
6.10招标项目终止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因招标方经营情况变更需重新立项或取消工程计划的,本次招标终止,并通知所有投标方。
七、合同授予
7.1中标通知
7.1.1 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中标的原因不予解释。
7.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法律约束力。
7.2签订合同
7.2.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
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8.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招标人认为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
8.2不再招标
8.2.1 招标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于重新招标后仍无法选定中标人的项目不再进行招标,依法不符合不再招标情形的除外。
九、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1.1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存在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行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参与串通招投标或者违反评标纪律。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4.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9.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公司投诉。
9.5.2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及恶意缠诉等恶意投诉,应当驳回,并予公示。
9.5.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提出质疑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经详细查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全部理解且无异议,开标后投标人不得就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提出投诉。
附件一 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 方法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不含税)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价格相同,中标候选人排序由招标人决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接受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资质要求 | / | ||
财务要求 | /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有船舶与海洋工程相关的设计计算经历,并提供相关业绩文件。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投标内容 | 2024年度插拔桩计算服务 | ||
服务周期 | 2024年7月30至2025年7月30 | ||
服务地点 | 南通 | ||
偏差 | 不允许任何偏离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国家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 | ||
投标保证金 | / | ||
权利义务 |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四章“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条款号 | 价格调整因素 | 价格调整标准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价格调整因素 | 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不含税)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不含税)相等时,投标报价(不含税)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不含税)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甲方: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对海上风电安装平台的机位插深评估项目进行 海洋风电安装平台的插桩深度、拔桩力等计算 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海上风电安装平台在指定海域桩腿插入海底深度、穿刺以及拔桩力的计算分析,为其海上作业提供依据。
2.技术服务的内容:(1)根据给定的地质资料及相应风电安装平台的资料(地质资料和安装平台资料由甲方指定),进行桩靴承载力计算;(2)根据甲方给定的预压载荷确定插桩阻力、插桩深度;(3)进行各机位插桩的穿刺风险评估;(4)进行各机位的拔桩力计算。(5)2024年7月30-2025年7月30暂定70个机位。
3.技术服务的方式: 计算报告
注:技术报告中需注明所采取的国家标准或法规条款,关键分析项应注明科学的依据来源或参考文献等等。
第二条 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2.技术服务期限:2024年 月 日至2025 月 日
3.技术服务进度: 具体的服务进度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在指定机位吊装作业中,对插桩报告准确性负责。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该机位风电海上施工期内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海上风电安装平台相关图纸资料
(2 作业海域详细地质资料
(3 作业海域的水文、环境资料
(4 海上吊装作业方案工艺说明及吊装工况
2.提供工作条件: 无
3.其他: 无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协商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技术服务费为:金额 元/机位(含 %增值税税额),
2.技术服务费费由甲方 按照季度实际发生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l 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按照单个风场进行结算,提交验算报告甲方验收且满足甲方施工方案制定要求,乙方提供有效票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付清。
(2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产品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无
2.涉密人员范围: 无
3.保密期限: 无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海上风电作业平台图纸;相关的海上风电吊装作业施工工艺;项目相关资讯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本项目成员
3.保密期限: 甲方施工项目结束后一年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10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1)插桩阻力、深度的分析结果; (2)穿刺风险评估;(3)拔桩力计算结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满足甲方施工方案制定要求。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与施工过程中的监测进行对比。
4.验收的时间和验收方法: 施工结束后。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 协商解决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 协商解决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 无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无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无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合同附件1 阳光承诺协议
阳光承诺协议
甲方: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公平竞争,增加采购和招标过程中的透明度,保障企业和供应商的共同利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向甲方供货和承担建设项目。乙方保证在其计划为甲方服务或已经向甲方服务的任何时间内,不得给予甲方下述人员在本协议第2条所列的任何形式的现金或实物回扣、无偿服务等。
1.采购相关人员,包括经办人、项目主管、项目经理、公司领导等;
2.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
3.仓库收货和保管人员、库房主管;
4.收货品质检验人员、生产车间具有权力评定供应商产品质量和决定使用供应商产品的相关人员;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经办人员及负责人;
6.其他可能给乙方供货或付款或检验收货或非法排挤乙方竞争对手提供方便或支持的人员。
(二)乙方承诺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上述人员包括其家属提供宴请(普通工作餐除外),免费或象征性收费的旅游、休闲娱乐和保健的活动,赠送任何礼品、纪念品、购物券、年终奖金等;为甲方上述人员的家属安排工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牟利;实施其他能使甲方上述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获利的行为。
(三)乙方承诺当甲方上述人员主动直接或间接暗示要求其提供第2条所禁止的各项好处时,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主动向甲方人员的上级主管、监督部门、总经理和监事报告,并积极配合甲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提供相关证据。
(四)甲方上述人员如因乙方拒绝提供满足其提出的上述第2条要求时,而对乙方供货进行各种形式的故意刁难,乙方应直接向甲方企业监督部门和其主管上级举报,甲方将对举报人姓名保密并给予举报人奖励。
(五)甲方接受举报的有关人员电话和通讯地址:
纪委办公室负责人:张丽华
电话:0513-********
通讯地址:江苏南通崇川区胜利路 7 号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审计部)
邮编:******
对于乙方举报情况经过调查,如果证据确凿,情况属实,甲方将对其相关人员或主管按集团公司有关奖惩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六)甲方有关方面如接到举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相关禁止规定并经调查属实,甲方将以乙方采取了不正当竞争手段为由立即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并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终止双方的供货合同。对因此造成甲方工期拖延等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权。
(七)甲方财务部门有权定期与乙方财务部门核对往来账款数额,乙方财务部门应当主动配合甲方对账工作。
(八)本协议对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一项采购活动均有效。
(九)本协议须在更新年度采购合同或签订新的采购合同之前签订。
(十)本协议由甲方总经理与乙方总经理签署。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或订单及工程建设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正本/副本
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特作以下廉政承诺,以保证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不以不正当手段向招标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听标底编制情况,谋求不正当利益。
3、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5、不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中心反映。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
8、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9、中标后,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0、主动接受、配合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
承诺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 日历天,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期限: _________
姓 名: 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
职 务: 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为我公司参加本次的投标活动和签署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处理本次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务和所签署的本次投标文件的内容。
委托期限: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除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外,还需要提供单独密封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1.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4年度插拔桩计算服务
招标编号:NO:LYZHZB*******
序号 | 项目 | 预估 工程量 | 单价 (不含税) (元/根) | 单价 (含税) (元/根) | 备注 |
1 | 机位插拔桩风险评估计算 | 70个机位 | |||
合计不含税总价(元): | (大写) | (小写) | |||
税金(元)(税率 %): | (大写) | (小写) | |||
合计含税总价(元): | (大写) | (小写)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开标一览表除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外,还需要提供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五、投标人需提供文件
1.投标人概况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电话 | 传真 | |||
资质等级 | 注册资金 | ||||
业绩 | 年(国内) 年(国际) | 分包经历 | 年(国内) 年(国际) | ||
职工人数 | 总人数: 技术人员: 行政人员: | ||||
经营范围 | |||||
组织机构框图 (包括结构、领导成员、主要技术人员及数量等情况) |
(1)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许可证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2.企业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已完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 项目法人名称 | 项目名称、所在地及类别 | 合同金额与签字日期 | 合同完成 情况 | 质量与 安全 | 其它 |
1 | ||||||
2 | ||||||
… | ||||||
序号 | 项目法人名称 | 项目名称、所在地及类别 | 合同金额与签字日期 | 合同完成 情况 | 质量与 安全 | 其它 |
1 | ||||||
2 | ||||||
… | ||||||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但上述投标人证明文件中未要求的,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
请提供其他与贵公司或贵方通过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附上的文件请在此列明,或说明没有附后文件。 |
第四章 技术要求
与施工过程中的监测进行对比,达到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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