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询价采购第三季度文具用品公告
关于询价采购第三季度文具用品公告
为做好本院文具用品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本院文具用品,如有意向,请于2024年6月28日下午15:30时前将报价结果(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报价,报价单位需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信封密封包装,递交至我院综合办。
一、采购内容及结算方式
(一)采购项目: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24年第三季度文具用品采购;
(二)采购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三)采购范围及内容:
1.采购范围:文具用品
2.询价内容(文具用品):
1.0中性笔、1.0中性笔笔芯、0.5中性笔、0.5中性笔笔芯、0.7中性笔笔芯、红色0.5中性笔、HB铅笔、橡皮擦、塑料柄折叠小刀、大透明胶、小透明胶、固体胶、24/6订书钉、24/6起钉器、24/6订书机、170mm剪刀、捆绑用玻璃绳、3号回形针、南孚5号电池、南孚7号电池、燕尾夹(1号、3号、5号、6号)、红印台(圆形直径80mm、方形135x85mm),快干印油(40ml)、红包袋(163×85mm)、档案盒(A4幅面侧宽3.5cm、5.5cm、7.5cm)、拉杆夹(A4幅面侧宽1.0cm、1.5cm)、心相印M号150抽抽纸、佳宝莉S号156抽抽纸、垃圾袋(50cm×60cm加厚)、一次性纸杯(容量235ml、50只一袋)、70g粉红A4纸(500张/包)、70g大红A4纸(500张/包)、230g粉红皮纹纸(100张/包)、12k荣誉证书
(四)结算方式:采购费用按月结算。
二、评标方式
根据投标供应商报价,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三、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前截止,逾期不候。
(二)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办303室。
(三)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3-*******
(四)报送方式:提供纸质件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报价材料”,递交至上述地址。
(五)递交材料要求: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如实提供报价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注:贵公司给予报价单时即表明如贵公司中标,将同意以下要求:
1、 报价文件价格应包含材料费、运输费、产品安装费、投标产品安装完毕进行的调试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并包括由于原材料或其他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2、 交货期:中标后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 供货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内采购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4、 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的质量服务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贵公司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5日
标签: 文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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