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智慧科技展厅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智慧科技展厅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的智慧科技展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智慧科技展厅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JXD(2024)0605

二、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1、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3元。

2、采购范围: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投标人递交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否则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5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 时,下午2:30时到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到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获取磋商文件。

2、每套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星期一)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官网http://hunan.chinatax.gov.cn/xt/上进行公示。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

联 系 人:赵泽

电 话:137*****568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丽娟、李子贤

电 话:0731-********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科技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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