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询价竞价公告第二次

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询价竞价公告第二次

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现有报废车辆对外处置(项目编号:XQBF2024-002--2),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询价(竞价)人参与竞价。(第二次公告)

一、本项目竞价标的信息

本项目车辆(3辆)划分为1个包,具体信息如下(底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序号

车牌号

品牌

底价

1

皖PA7699

同心牌TX6530XF

6800.00

2

皖PA5070

海格牌KLQ6112HAE31

*****.00

3

皖PA0713

金龙牌KLQ6125Q

*****.00

合计

*****.00

二、本项目意向竞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意向竞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有效存续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2)具备符合规范要求的拆解场所,并已取得环评等相关环保手续。

(3)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①竞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竞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竞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竞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保证金

(一)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在竞价前以转账方式缴纳:转账时收款单位名称: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宣城鳌峰支行,账号:131*****090********

(二)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1 日 17:00时前。

各竞价人在汇付竞价保证金时,请在汇款单的备注或者附言中填写标段编号及包别(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竞价保证金的处置:竞价完成后,成交人缴纳的保证金在完成所有车辆报废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未成交竞价人的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四)成交人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2.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报废汽车回收协议》的;

3.成交人的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公告期限

2024年7 月 2 日 始至2024年 7月 2日 9:00时 止

五、竞价方式及成交人的确定

竞价人总报价(竞价总底价:*****.00元人民币);竞价人的总报价低于竞价总底价的,其报价无效;以有效总报价最高的竞价人确定为成交人。竞价人需达到三人及以上,若竞价人达不到三人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不组织车辆处置询价(竞价)评审(响应报价书邮寄等方式按时送到均可)。

如在同轮总报价中出现二家及以上竞价人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形,在最高总报价相同的竞价人中进行再次报价,以此类推,最终以最后一轮报价最高的竞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六、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7 月2 日 9:00时

七、竞价地点

宣城市龙川路5号(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八、其他要求

1.成交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细则》(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019)、《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及当地政府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等相关规定对报废车辆进行拆解、处理,不得再流入市场。

2.成交人须自行办理车辆报废、回收、车辆户籍注销等手续,车辆回收后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证明(具体期限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3.成交人须在转让方指定的场地进行验收和交接车辆,不得在就地拆解,需在《报废汽车回收协议》签订后的5个自然日内将车辆拖运完毕。

4.成交人承担车辆交接后的运输、过磅、拆解、吊装的安全风险、责任及相关费用,如果发生安全等事故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并自行承担。

5.标的车辆停放地点在宣城市,意向竞价人可自行进行现场察勘。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

6.无论竞价结果如何,竞价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竞价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存在实际控制及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竞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竞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竞价联系人:张部长0563--*******

勘察联系人:黄经理180*****057,左科长180*****431

报价响应书

项目编号:XQBF2024- 002--2

项目名称: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询价(竞价)项目

竞价人:(签章)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竞价人名称)授权本单位 (竞价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本单位参加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询价(竞价)项目(项目编号:XQBF 2024-002--2)询价活动,全权代表本单位处理竞价过程的一切事宜。竞价人授权代表在竞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竞价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竞价人签章:

日期:

二、报价表

项 目 名 称

宣城市交投汽客运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询价(竞价)项目

项 目 编号

XQBF2024-002--2

竞价人全称

标 的

3辆车报废处置

竞价底价

(人民币)

大写:陆万壹仟捌佰元;小写:*****.00元

一次报价

(人民币)

备注

竞价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三、报价响应函

致: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

1.我方愿意按照本项目竞价公告规定的各项要求,提供所需的服务。

2.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响应如下:

序号

要求

是否响应

1

成交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细则》(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019)、《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及当地政府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等相关规定对报废车辆进行拆解、处理,不得再流入市场。

2

成交人须自行办理车辆报废、回收、车辆户籍注销等手续,车辆回收后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证明(具体期限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3

成交人须在转让方指定的场地进行验收和交接车辆,不得在就地拆解,需在《报废汽车回收协议》签订后的 5 个自然日内将车辆拖运完毕。

4

成交人承担车辆交接后的运输、过磅、拆解、吊装的安全风险、责任及相关费用,如果发生安全等事故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并自行承担。

5

标的车辆停放地点在 宣城 市,意向竞价人可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

6

无论竞价结果如何,竞价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

竞价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存在实际控制及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竞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竞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

询价公告规定的各项其他要求。

10

合同

竞价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致: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

1.本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竞价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五、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

我方为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询价(竞价)项目(项目编号:XQBF2024-002--2)所提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价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联系人:

电 话:

竞价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六、承诺函

致: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

我方对竞价公告及其附件表示完全响应,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宣城市交投汽运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询价(竞价)项目(项目编号:XQBF2024-002--2)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并进行了现场勘察、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竞价公告及其附件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受让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若我方自该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报废汽车回收协议》,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竞价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七、资格证明文件

竞价人参加本次招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无需提供(需按本转让公告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废车辆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副本)复印件或商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五)拥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拆解场所的相关证明,如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或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现场照片等;

(六)取得环评等环保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

注:以上要求竞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竞价人公章。本章内容作为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

报价响应书的各项材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密封递交。资料不全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标签: 报废车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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